张凤宽,2008年任宽甸满族自治县双山子司法所所长,丹东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9年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张凤宽
前不久,记者在宽甸县双山子司法所见到了张凤宽。他刚调解完一起邻里土地纠纷回到司法所。张凤宽任司法所所长以来,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岗位职责,干一行、爱一行,恪尽职守。在他眼里,不论多大的矛盾纠纷,都认真对待,他说:“很小的矛盾也不能马虎,矛盾化解的工作没有大小之别。”
脚踏实地 坚守调解一线
多年来,张凤宽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总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司法所长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对司法行政工作充满热爱,对百姓满腔热情。他说,作为司法所的一员,必须始终脚踏实地坚守在人民调解一线,坚持预防为主,消除不稳定因素,筑牢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群众的事他总是争取在第一时间解决,杜绝事态的发展和扩大。
80多岁的王某年迈体弱,老伴卧床不起,8个儿女都不赡养,王某气得要到法院起诉儿女。张凤宽得知消息后,心想,这件事如果上了法院,结果未必令人满意。于是,张凤宽前往王某家,耐心疏导。
张凤宽对王某说:“如果你到法院打官司,那样肯定会影响与儿女的感情。这样吧,司法所帮助你解决,你看行不行?”王某说,自己到法院告儿女也是无奈,实在想不出解决办法了。如果司法所帮忙解决,那是最好的了。
说通了王某,张凤宽又耐心做王某儿女们的工作。原来,8个儿女的经济条件也不好,互相攀着,谁也不想承担赡养的责任,经过几次耐心调解,最后儿女们同意,能出赡养费的就出赡养费,出不起赡养费的就多出力。就这样,多年的问题解决了,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是一份“苦差事”,但张凤宽却不辞辛苦,走乡串户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张凤宽说,做人民调解是累,但也是精神上的财富,能够体验这种累也是快乐的。
开拓进取 弘扬法治精神
司法行政工作不但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熟练的工作技能,更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有开拓创新精神。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使张凤宽深深体会到,百姓法律意识不强,是造成矛盾激化的一个原因。为此,他加大力度在全镇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张凤宽把百姓咨询的法律问题以案例的形式张贴在普法专栏上,并且定期更换,达到普法效果。由于普法有业绩,他多次被评为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扶弱帮困 传递法治温暖
张凤宽有着强烈的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于弱势群体特别关爱。他经常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多年前,王某某因车祸造成下肢瘫痪,远在外省打工的哥哥为了照顾他回到宽甸县。王某某因为身体原因,心态变得不好,与哥哥嫂子发生矛盾,闹得不可开交,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张凤宽得知后主动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几次调解,积压多年的矛盾终于化解,又使哥俩保住了亲情,如今哥俩住在一个院落,哥哥嫂子照顾着弟弟的生活。
工作中,张凤宽任劳任怨,作风扎实,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每天早起晚归,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节假日,只要有人诉求调解,他随叫随到,用他的话说:“老百姓的事多是田间地头的小事,但小事多了就是大事,阻止了小事就无大事,所以对一名党员来说,群众的事没有小事。一个个矛盾被化解,一个个纠纷被解决,就是我们党员干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最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