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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秀俊:小所长大情怀 践初心尽忠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张若群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0-07-08 09:16

  于秀俊今年55岁,是丹东市振安区司法局太平湾司法所所长,在司法所供职以来,共调解纠纷268起,调解成功261起,调解率达97%。先后荣获丹东市政法系统“忠诚、干净、担当”标兵、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人员等荣誉称号;2019年9月,被省委记一等功。

于秀俊副本

于秀俊

  公正调解 端平一碗水

  基层司法所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担当着重大责任。于秀俊的座右铭是:秉持一颗心为公,不怕谁不听;一碗水端平,不怕谁不服;一身力出尽,不怕事办不成。

  2017年7月,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镇望江村有村民到司法所反映,在桃园内的某通信公司线缆架杆倒在作业道上,机动车无法通行,4户桃农不能上山打药追肥,严重影响桃农生产,桃农向通信公司要求赔偿却得不到结果。于秀俊二话没说,立即到桃园里勘查,促使通信公司与4家桃农达成了赔偿协议,搁置两个月的赔偿纠纷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为桃农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化解纠纷 尽心促和谐

  在基层司法所工作多年,于秀俊深知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有效力的措施就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于秀俊对记者说:“有句老话叫打一次官司结十年仇。我们的任务就是把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于秀俊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把纠纷化解在初期。

  高某和周某(精神病患者)离婚案持续两年,法院依法判决不予以离婚。由于双方经常到法院起诉应诉,原告、被告角色转换,严重影响了双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双方父母也被拖入纠纷。这时,于秀俊伸出援手,帮助双方分析利弊,不厌其烦做双方思想工作,使两家纠纷得以缓解,达成离婚协议,将两家从“泥潭”中解脱出来。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几年来,于秀俊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因人管理、分层帮教监管措施,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共同实施监管帮教,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一贯表现良好的对象由家庭、亲戚、好友参与监管帮教。5年来,太平湾司法所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二次犯罪事件。

  老骥伏枥 抗疫冲在前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考验着每名党员,55岁的于秀俊第一时间投入到了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线。

  他排查住户,详细了解外地来丹东人员的情况和活动轨迹,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了排查不留死角。他不顾疲倦,在路口卡点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履职尽责。

  在协助社区做好防控排查、登记工作的同时,于秀俊不忘本职工作,每天采用手机定位、微信、电话等信息化方式开展实时监管,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健康状况,通过微信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大家做好防护,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遵纪守法。

  2月15日,一场强降雪考验着大家,于秀俊顶风冒雪坚守抗疫一线,脸被冻成铁青色,鞋子被雪水浸湿了,衣服和裤腿被雪水打透。寒冷导致他的老胃病犯了,他来不及吃药,只能用拳头抵住胃部,强忍着疼痛仍然坚守在风雪中,守护着百姓的安全。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真情”。于秀俊在平凡中坚守,在坚守中奉献。他在工作中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赢得了人们的信任和赞誉,用实际行动书写着“小所长大情怀”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