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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召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0-03-25 09:00

  本报讯 3月20日,全省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加快在全省每个行政村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为群众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更好地服务民生,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郝集体传达了《关于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意见》。

  会议指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作为今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以推进,并在年底前兑现承诺。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广大群众可以吐露心声、表达诉求、寻求帮助、化解恩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宁的具体措施,通过这个便捷平台,畅通百姓的诉求表达渠道,就地解决问题,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抓手。

  会议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今年6月底前,各地要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部悬挂统一规范的“村民评理说事点”标识牌,有条件的地区要做到记录本、公示板、服务卡统一,图书角整洁规范;并在每个“村民评理说事点”明确一名评理说事员;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分析研判、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定期回访、考核评定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及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确保“村民评理说事点”制度化、规范化运作,避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