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期3天的庭审中,面对17名被告人、20余名辩护人,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认定、层级划分、成员地位、犯罪手段、量刑情节等,她发表公诉意见逻辑严谨,举证质证环环相扣……最终,17名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精准指控犯罪。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守初心、担使命的先进检察人,杨威就是其中之一。
杨威
杨威,现任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沈阳市十佳公诉人。谷万涛、谷红军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沈阳市首起涉黑犯罪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受到上级高度重视及社会普遍关注。
在办理该案时,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景会担任组长的专案组,杨威及另外7名同志为组员。杨威等人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圆满完成了案件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工作,有效破解了涉黑犯罪“案难办、罪难定、庭难开”的难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杨威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有效引导侦查取证,增强取证亲历性。她多次奔赴辽中,深入一线,对该组织实施的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犯罪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拍照、测量,获取第一手证据材料,走访辽中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牛心坨村村委会等部门,了解土地政策法规,核实相关证人、调取土地档案,及时解决了证据的矛盾之处,为定罪量刑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该案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专案组提出100余条300余项补充证据建议,为完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链起到了关键作用。案件卷宗也从原有的60余册增加到100余册。
在案件的办理中,杨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相继向监委移送了4条关于辽中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辽中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辽中区两委相关工作人员等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线索及涉案人员行贿线索。4人被起诉至法院,并最终作出有罪判决,多人被给予纪律处分。
杨威心怀对未满2周岁儿子的歉疚,与专案组成员一同开启了“五加二”“白加黑”模式,最终历时6个多月,将100余册案卷材料梳理完毕,顺利完成了46万字988页的审查报告以及2万余字的起诉书,准确认定17名被告人11个罪名,犯罪事实也从公安机关最初认定的25起最终增加到35起。同时,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追诉涉黑犯罪嫌疑人5人,完美诠释了检察机关的宪法使命。
在历经了3天近39个小时的庭审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书支持了大东区检察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对17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分别判处四年至二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至22万元不等的罚金。2019年4月1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杨威对谷万涛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深入推动了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程,还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检察人守初心、担使命的法律情怀和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