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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娥:调解接地气 百姓都服气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0-01-0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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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娥(左一)现场为杨某和杨某某调解纠纷

  2019年12月24日,当记者见到葫芦岛市南票区司法局张相公司法所所长、南票区张相公屯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周秀娥的时候,她正站在张相公屯乡陈屯村的街面上,为村民杨某和杨某某调解纠纷,这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今天很遗憾没调成,哪天还得再找他们聊聊。”周秀娥对记者说,“很多矛盾调解都不是一次两次就能完成的,总得有几个来回,得使出‘磨’的功夫,解疙瘩是急不得的。”周秀娥所说的“磨”,就是“坚持”,正因为她这样的“磨”,才磨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荣誉。

  矛盾调解“三大招”

  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周秀娥总结出了三种接地气的调解技巧和方法。

  张相公屯乡茨梅花村的任某和李某因为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周秀娥给出了调解方案,但两家依然“顶牛”。执拗的任某坚持按自己的界限划分,还把瘫痪的老伴儿推到了地头。李家也不示弱,撬动大石头立在界限处,眼见矛盾升级。

  面对任某“谁都跟我过不去”的态度,周秀娥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对任家困难状况表示同情并承诺会和乡民政部门反映情况,为其争取扶助资金。最后,任某终于唠出了“真心嗑”——争土地不是本意,问题迎刃而解。 

  遇到不讲理的怎么办?那就“以案说法”。陈屯村赵某种地时“越界”把苗种在了边沟里,影响了李家禾苗的生长,引起李家不满。面对实地丈量的“铁证”,赵某依然不承认自己种过了界。周秀娥就“以案说法”,举出该村曾发生过的“土地边界人命案”,活生生的身边例子,让赵某认识到了自己理亏,最终同意次年种地按照标准宽度耕种。

  “求同”,找平衡点,是周秀娥在调解相对简单纠纷时采取的方法,往双方都容易接受的方向上撮合。张相公屯乡田屯村肖某烧荒烧毁了张某家的10余棵果树,发生损害赔偿纠纷。肖某未积极主动道歉和赔偿损失,引起张某的不满,甚至放言要追究肖某的法律责任。周秀娥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其实张某更在意的不是赔偿的事,而是肖某的态度。通过周秀娥的调解,肖某认识到自己礼节上的不周,立刻登门向张某诚恳道歉,并拿出1000元钱作为赔偿金。这一下,让张某消了气,连赔偿也不要了。

  不惧危险“大阵仗”

  当然,社会矛盾纠纷也不都是鸡毛蒜皮,拉拉家常就能聊得开、谈得透的,也有面对危险的“大阵仗”。张相公屯乡张相公屯村赵某承包了本村的一个沙场,赵某为了扩大采沙面积,私自改变了原排水沟位置,这一做法在雨季会造成农田被淹,引起了邻村陈屯村30户村民的强烈不满,双方在沙场对峙,治安案件一触即发。周秀娥知道这一消息后,迅速赶往事发现场,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和态度蛮横的沙场老板赵某,周秀娥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站在双方中间,讲法理、讲危害、讲后果,最后迫使赵某妥协,恢复了原排水沟的位置,保障了100亩农田安然无恙,平息了一场重大的矛盾纠纷,保护了村民的财产安全,为百姓挽回了10万元的经济损失。

  爱岗敬业谱华章

  山林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农村的矛盾纠纷五花八门,有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处理不好往往就可能演变成大事儿。周秀娥的本职工作,是南票区司法局张相公司法所所长,她把司法行政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效结合,形成了适合自己、适合乡土的矛盾调解方法。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年来,周秀娥调解纠纷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当事人履行率100%,防止群众上访5人次,防止群体性事件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着爱岗敬业的华章,为张相公屯乡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她先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葫芦岛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葫芦岛市十佳人民满意干警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