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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真唯实守初心 公道办案赢民心——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苏凤琴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胡卫卫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07-08 09:35

  荣誉时刻

  “我要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要把它办成能经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决不辜负胸前那枚庄严的检徽。”这是苏凤琴永远不变的初心。

  人物档案

  6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苏凤琴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是全省检察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 

  苏凤琴曾是审查起诉足坛“谢亚龙案”的办案组组长;办理过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北京和天津电力系统“7·19”专案;曾经办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思福专案……

  从检12年,苏凤琴在全省“十大精品案例”和“十佳公诉庭”评选中先后6年榜上有名,先后获得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辽宁省十佳公诉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好干部、青年五四奖章,丹东市巾帼建功十大标兵、十佳人民满意公仆、丹东好人·最美基层党员等一系列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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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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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凤琴(中)进社区普法

  初心

  公道办案 检徽生辉

  2007年3月22日是苏凤琴“检察梦”的开端。那一天,她带着人生的梦想,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进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半年后,苏凤琴参加了“3·26”非法经营案公诉专案组,负责对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涉案人员达29人,案情复杂、证据量大,卷宗达40余册,审查起诉工作的难度非常大。回忆起那段日子,苏凤琴笑着说,当时的她已有孕在身,而在历时5个月的专案工作期间,她审查每一起事实和证据,反复核对犯罪数额,经常加班加点至深夜。

  看守所提审、伏案阅卷、电脑上敲字……在繁忙的工作中,苏凤琴常常不顾孕期的各种反应。2008年4月,案子开庭审理时,距她预产期仅11天。为了确保公诉效果,她谢绝了他人代为出庭的安排,坚持自己上庭。在一周的庭审过程中,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奋战在公诉席上。因为准备充分,8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由于在公诉席上久坐得不到休息,庭审结束时苏凤琴的双脚肿得无法站立。

  出于公心、公道办案,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自己的要求。

  公心

  坚守法律 不差丝毫

  熟悉苏凤琴的领导和同事都知道,无论分配给她什么类型的案件,她总是毫无怨言,并且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和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高效完成审查办理任务。

  2010年10月,按照上级指定,轰动国内外的足坛“黑哨”陆俊、黄俊杰等人的系列案,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承办。而审查起诉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周伟新四大“黑哨”的重担,则落在了公诉处办案组组长苏凤琴的肩上。面对这些备受瞩目的“大人物”和律师,对苏凤琴来讲,无疑是个严峻的考验。

  “作为一名党员检察官,就应勇挑重担。”那些日子,苏凤琴带领助理检察员一头扎在案堆里,很快完成了对4个专案的证据材料审查任务,共审查案卷40余册,证据材料近2000份,提出应当复核证据和补充侦查的问题100余项。

  2011年12月20日,黄俊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开庭。在法庭辩论中,公诉席上的苏凤琴凭着一股“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劲头,以饱满的精神,流畅的语言,缜密的思辨,灵活的攻防转换,一次次语“震”四座。黄俊杰竭力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不但说没吹“黑哨”,还称自己的非法所得是正常的“潜规则”。面对他的这种态度,苏凤琴起身回应:“被告人黄俊杰的控赛能力不是体现在如何确保和诠释公平竞争规则上,而是用在了如何取悦足协高层领导,如何保证与足协关系不错的豪门俱乐部的利益方面。”“你不要忘了,家中患有抑郁症的妻子,有正在读高中的孩子,我们希望被告人黄俊杰能够以真诚认罪悔罪的实际表现,争取法庭的从宽处理,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几句话一下子戳到了黄俊杰的心窝儿里,让他瞬间落泪。

  历时两个月,昔日纵横绿茵场的“足坛大腕”黄俊杰当庭认罪悔罪。法院认定的事实、罪名和情节,均与庭审中苏凤琴代表国家公诉指控的一致。而对苏凤琴当初的庭审表现,前来指导和观摩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领导倍加赞赏。

  在2010年,30岁的苏凤琴主办某专案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天津著名律师王雪莉就当众赞叹:“这位公诉人特别优秀,我佩服!”而近几年来,苏凤琴被指定负责主办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20余件专案,件件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仁心

  坚守法度 不忘“温度”

  怎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苏凤琴的“秘籍”就是不仅要有本事、讲技巧,还要有人情味儿,多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想问题,不能脸一绷说:“法律就是这么定的”。

  2010年,她办理了一件因强迁而引发的多人故意伤害案件。动迁居民在阻止施工的过程中与施工公司职工发生打斗,造成对方一人死亡,居民也有人员受伤。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数十位动迁居民轮番来访。苏凤琴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法律规定,每次都是站着讲两三个小时。几次三番后,最终赢得了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有人不解:“你对他们怎会有这么大的耐心啊?”苏凤琴笑着说:“换位思考,如果这样的事儿发生在自己身上,咱们上不上火,有没有气,你不把道理讲透,他们心里的坎儿能过得去吗?”案子判决后,动迁居民理性地接受了判决结果。

  2012年3月,丹东市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有4名涉嫌犯罪的少女系在校学生。这4个家庭的家长心急如焚,高考在即,要是被起诉,一辈子都是污点。其中一位家长给丹东市检察院的领导写了一封信,希望能够从轻处理孩子。

  信件转到了苏凤琴手上,为人母的她感同身受。当时,“附条件不起诉”还没有写进《刑事诉讼法》,苏凤琴提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利用这个案件创造的契机,在丹东检察机关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个有利于挽救犯罪青少年的建议很快转化成了指导丹东地区司法实践的“红头文件”,4名少女被附条件不起诉后,2人如愿考上了理想大学,另外2人也如愿走上工作岗位。这一做法,得到了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高度评价。

  忠心

  守望正义 永远前行

  案卷卷宗近10册数百页的挪用资金(上诉)案,苏凤琴阅卷仅用一两个小时就能拿出审查意见。这样神奇的速度,可以在她的文章《掌握四种基本方法 做到四个必须注意 认真做好阅卷工作》中找到答案。

  多年来,苏凤琴习惯边办案边总结,她提出应根据案件类别、案情的繁简程度、案卷数量的多少等因素,选择不同的阅卷方法;她主笔起草的关于在丹东市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监管和犯罪预防一体化制度的文件,彻底结束了以往“各自为战”的局面,办案效率大升;她撰写的信息、简报、经验,有多篇被省、市两级院采用,还编写了两本实务教材……

  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实。苏凤琴是公诉岗位的行家里手,她办理和复核案件800余件,件件保质保量。苏凤琴不仅实现了成为优秀公诉人的梦想,今年6月25日,她还获得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会见。苏凤琴激动地说,这项荣誉将永远激励自己,守望正义、执着前行,在人民检察官的岗位上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