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郝天悦
职务: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法官
办理了很多执行案件后,我深深地体会到,只要用心办理每起案件,所有努力都值得,也会有收获。
前不久,我承办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该案标的数百万元。被执行人为浙江某建筑集团公司,我通过法院相关查询系统查询后,仅发现被执行人银行内有零星存款,申请执行人亦提供不出执行线索,该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此类工程纠纷案件多半涉及农民工工资,这个案件若不能执行回款项,可能会使这些农民工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我一方面积极同院领导、资深法官讨论案情,拓展办案思路,另一方面多角度挖掘办案线索,全面掌控被执行人的招投标信息、分支机构情况、人员情况、历史银行流水以及主要交易对象。
通过一个多月的查控梳理,结果喜忧参半。好消息是,该企业在全国有30余个分公司,这些分公司都以其自身名义设立银行账户,这些分公司是之前财产查控的盲区,如果进一步深挖,案件可能会有突破;不好的消息也使人心头一凉,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显示,该被执行人先后被上海、浙江、四川、广东等地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次,所涉其他执行案件进展均不顺利,办案难度超过我的想象。为找到线索,我向建筑开发单位咨询行业普遍的付款方式、向银行对公业务工作人员了解企业相关业务办理的细节,摸清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可能采取的方式。同时,我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案系统,对该公司及其分公司在全国各商业银行设立的近百个银行账号进行全面查控。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该执行案件立案后第四个月,我发现了该公司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内转入资金500余万元。我立即要求银行将该笔款项进行冻结扣划,该执行案件终于顺利执结了。
这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远在浙江,其银行账户遍布全国,如果我畏难的话,恐怕就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而申请执行人却依旧一无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