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司法厅向某市司法局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这是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发出的首份《行政复议建议书》。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张某、董某因不服被申请人——某市司法局对其投诉作出的答复,向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省司法厅作出了撤销某市司法局答复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答复的决定。
省司法厅相关办案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市司法局在办理投诉案件的过程中存在未围绕投诉事项展开调查、证据收集未符合形式要件要求、告知内容过于简单、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故省司法厅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委员会决定,向被申请人发出了《行政复议建议书》,要求其针对问题强化工作纪律、提升业务水平、落实办案责任制。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行政复议建议书》是行政复议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既可以指出各市司法局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又能指导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机关在今后的司法行政过程中犯相同错误,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今后,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并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复议案例、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各市司法局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