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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示范岗”称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04-19 09:51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法律援助中心日前被共青团中央评为2016—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示范岗”。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省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优势,紧紧围绕法律援助重点工作,努力扩大社会宣传,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积极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援助服务,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认真履职、积极作为,2016至2018年共办理各类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869件,切实维护了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援助“扶弱济贫、维护正义”的宗旨。

  据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省法律援助中心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作为工作重点,从治本上下功夫,以预防为切入点,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在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方面,完善法律援助律师指派机制,组建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刑事案件办案经历等因素指派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保证办案工作质量;对青少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程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省法律援助中心还依托网络提供服务,将法律援助的初审权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法律援助站点,打造“青少年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为青少年提供更加周到、便捷、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托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及“12348辽宁法网”平台,做好青少年维权解答和咨询工作。截至目前,各类平台共解答有关青少年维权咨询电话2000人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青少年的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