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引导小学生从小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意识,4月4日下午,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大连分团组织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冯丹丹、张晓燕、梁照强律师,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宏坤、王海峰来到高新区庙岭小学,开展了以“国家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向孩子们普法
扫墓时烧纸钱容易引发山火,不走斑马线发生交通事故可能要负全责,用手机拍摄停泊在军港的军舰、在机场起降的军用飞机发微信朋友圈可能泄密,向陌生人透露爸爸、妈妈和同学的身份信息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维权律师和检察官们用寓教于乐的法律小故事增强了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校园安全意识。
活动开始前,学校还组织少先队员来到附近的高新园区凌水街道烈士陵园扫墓,缅怀长眠在这里的78位志愿军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