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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录】脚沾泥土香 为民谋“万福” 记盖州市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副庭长何文辉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19-03-06 10:03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99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我省孔祥政等4名同志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王忠泽等8名同志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受表彰的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人民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即日起,本报开设《法官风采录》专栏陆续刊发受表彰个人先进事迹,以学习和弘扬他们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范。

  何文辉,盖州市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副庭长,2012年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四无法官”称号(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无一违纪),2017年被营口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今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座右铭:名利淡如水,事业重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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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辉

  在盖州市万福镇,老百姓有纠纷就去盖州市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解决,有法律方面的问题也会到万福法庭,他们亲切地称呼这里的法官何文辉为“全能老何”。“他是农村孩子出身,他了解我们,能给我们当家作主。”老百姓朴实的话语中道出了对何文辉的信任与爱戴。

  “面对着乡里乡亲,我做事必须公正才能让人信服。”这是采访中何文辉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不能愧对百姓的信任

  2017年3月,吴某和王某因宅基地界限问题发生了矛盾,曾经的好邻居变成了“仇人”。最后双方约定,去找何文辉评评理,都表示:“老何说咋地就咋地。”

  在法庭里,双方各执一词,争吵得很激烈。何文辉针对双方争执的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让其充分发表意见。因双方分歧较大,何文辉又分头做起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劝解双方当事人各自寻找有力证据,以心平气和的态度和对法律的信任解决好宅基地界限问题。最后,在何文辉的尽力调解下,两家各退一步,矛盾得到了化解,最终,“仇人”又成了好邻居。就为这事儿,两家抢着要请何文辉喝酒,都被他谢绝了。

  何文辉告诉记者:“当事人吵得越激烈,证明他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求越强烈,我们肩上的担子也就越重。”

  2018年6月,万福镇西朝阳村80岁的徐老太作为原告来到万福法庭,起诉要求其子女尽赡养义务。

  在详细了解了徐老太的基本诉求和其子女各方的意见后,何文辉和人民调解员找准了双方矛盾焦点,联合做起了调解工作。从情理和道德层面对徐老太的子女进行说服教育,详细阐法释理,讲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后果。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明确了他们各自的赡养义务。随后,法庭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纠纷就这样化解在了诉前。

  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

  熟悉何文辉的人都知道,他是个闲不住的人,为办案常年走村串户,因此,老百姓总是亲切地称他为“脚沾泥土香的农民法官”。

  为了办案,何文辉从起初蹬着自行车早出晚归,到隔三岔五住在法庭,最后他索性将家搬到了办公室里,成了万福法庭里白天工作、夜里“守门”的“全能老何”。正如他自己所说:“做群众的法官,就应该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做最实在的事儿。”

  2017年6月,万福辖区内的15户村民因某企业在融雪作业时将水排到农田,导致春季播种后农作物无法生长,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寻求处理未果后,又找到何文辉寻求帮助。

  收案后,何文辉立即开展工作,他将双方代表找到法庭面对面座谈,最后促使双方达成了一次性理赔和解协议。

  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采访中,记者踏着何文辉平日里最常走的土路,来到万福法庭设于万福镇苇塘村村委会内的盖州市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便民服务工作站。在服务站内,何文辉在村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的陪同下,正在为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答疑和诉前调解工作。村民们都说:“要不是老何,俺们不知道得走多少弯路哩!”

  记者了解到,万福法庭着力于创新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精心打造法庭调解联络站,创建无讼社区,逐步实现由传统的“坐堂问案”向多元共治、联动调解转变,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调和在萌芽。

  何文辉生在万福、长在万福,把根也扎在了万福。在当法官的20多年里,他审理的案件近6000件,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