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铁岭市司法局获悉,按照司法部的规定,铁岭市在今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工作。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按照辽宁省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规定,铁岭市对年度备案不作硬性要求,为了方便考生执业、调转,考生可自愿进行年度备案。”铁岭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铁岭市司法局获悉,按照司法部的规定,铁岭市在今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工作。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按照辽宁省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规定,铁岭市对年度备案不作硬性要求,为了方便考生执业、调转,考生可自愿进行年度备案。”铁岭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