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刀笔生花,宝剑寒光映朝霞,魑魅魍魉斩下,是非曲折明察。”这是陈先志迈入检察系统的第一天写下的半阙词。
2011年,陈先志怀揣着对公诉人的崇敬与向往,考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转眼间,陈先志已从检7年。现任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助理。
2012年,陈先志被调入公诉科,6年来,他独立办理了审查起诉案件300余件500余人,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公诉人。
陈先志
化“堵”为“疏”获认可
陈先志始终秉持着严谨的事实观、证据观、法律观和程序观,2015年,陈先志成功办理了省公安厅督办的张某等4人违法发放贷款案,涉案金额1.7亿元人民币;2016年,他又成功办理了赵某等4人违法发放贷款案,涉案金额1.8亿元人民币。在为国家和人民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他一直在思考该类案件多发性的成因,通过分析案件当中存在的问题,对比其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总结出漏洞预防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督审查机制,并向相关金融机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力求做到化“堵”为“疏”,得到了金融机构的广泛认可。
被一根冰棍“暖了心”
2017年,陈先志在办理黄某、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过程中,被害人找到他,希望能够挽回损失,陈先志知道,这其中,有老人一辈子的血汗钱,有给儿媳的彩礼钱,有等着救命的治病钱……
面对心急如焚、不知所措的被害人,陈先志耐心地向他们做情绪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用依法打击犯罪的决心来安抚被害人焦急万分的情绪。最后该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惩处,大部分赃款被追回,抚慰了被害人受伤的心。
一天,他在去法院的路上,迎面走过来的一位老大爷忽然塞给他一根冰棍,他认出,这位大爷就是等钱治病的那个被害人。
严守公诉人的底线
犯罪嫌疑人的前科劣迹往往会让办案人为其贴上先入为主的标签,也容易让办案人坠入“有罪推定”的漩涡。2016年,陈先志受理了一件强奸、强制猥亵案,犯罪嫌疑人邓某是一名刚刚刑满释放人员,通过多次提审、细致阅卷,反复对比分析邓某供述与被害人陈述,结合案件其他证据,陈先志审查认为,邓某实施强奸行为的犯罪形态应当是犯罪中止,于是以强奸罪中止、强制猥亵罪对邓某提起公诉。后审判机关以强奸罪未遂、强制猥亵罪对邓某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陈先志审查判决时,依法提出抗诉,其抗诉意见得到了支持,后该案经发回重审,邓某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陈先志告诉记者,公诉人最忌“嫉恶如仇”。客观中立,不枉不纵,这是公诉人不可动摇的底线,更是一名法律人必须坚守的准则。
“炼成慧眼如珠,明晰有罪无辜;万卷层叠照天涯,不负此生芳华。”这也许是陈先志在检察事业中想要用一生来完成的下半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