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省司法厅在两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后,广泛征求意见,与省工商联、省工信厅建立联系会商机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司法厅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二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努力为全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支持、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措施》从立法环节提出,要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法治化结合起来,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为我省民营企业提供健康的法治保障。《措施》从执法环节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坚持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强化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民营企业依法申请投诉的立即处理机制,健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机制。《措施》从法律服务环节明确,全方位做优平台体系,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组织律师对全省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法治体检和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培训,完善面向民营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民营企业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专业仲裁平台,方便民营企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