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峥嵘四十载 筑梦兴隆台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王奇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8-12-11 10:05

  秋夜凉,菊花黄,蟹肥稻花香。1986年秋,乘着改革开放的暖风,盘锦市兴隆台区正式批准建立。自此,这片资源丰富、土地肥沃的辽西土地开始不断地开出幸福之花、结出平安之果。

平安兴隆

  这里有肥美的河蟹,有醇香的大米……富庶、平安、幸福、宜居,兴隆台区居民是这样赞美这块热土的,它也名副其实、不负所望,成为了“中国北方唯一的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曾连续八年位列全省第一名。

  如今,兴隆台区不仅天蓝了、水清了,衣食住行方便了,更有平安、法治、阳光、智慧几块招牌,是盘锦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中璀璨耀眼的“先锋”。

2012

  兴隆台公安分局警务平台车投入使用

         平安兴隆台——

  1987年3月,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挂牌成立,成为了最早归属于兴隆台区管理的政法机关。兴隆台公安分局组建初期,适逢20世纪80年代后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流窜犯罪出现增多的趋势,面对复杂、严峻、多变的治安形势,刚刚成立的公安分局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整顿社会治安”和“打击抢劫盗窃”等一系列专项斗争,掌控社会治安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

  1993年,兴隆台区于楼街道的发案率较高、社会治安混乱,分局针对这一情况开展了“打霸撅棍”专项斗争,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破大案、抓逃犯、打团伙、端黑窝、撅棍霸”为主要内容的春季攻势、夏季攻势和冬季严打等专项斗争,当年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5个,全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治理。接下来的几年内,兴隆台公安分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1998年至2000年连续三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授予“三个一流”先进单位。

  如今已是兴海派出所所长的沈世海就是在那一时期进入了兴隆台分局治安巡逻警察大队的,“那时,我认为警察的工作既神圣又光荣,面对各种警情都充满了好奇,不怕苦,不怕累,冲锋在出警的第一线,当年巡警提出了‘110’出警五必承诺,有警必接、接警必处、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沈世海说,治安巡逻警察一天最多处理警情达50多起,有时夜里没有警情睡一会儿,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心脏和电话会产生共鸣。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兴隆台公安分局逐渐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情报信息、防控体系、科技强警、警务保障、队伍建设“五大工程”和社区、农村、校园“三大警务”,民警执法办案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等各个方面都得到很大提高,取得了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认可、社会效果明显的良好成绩。2002年、2004年、2005年先后三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公安局”。2006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争创综治先进省、创建平安社区”活动先进单位。

  如今,兴隆台公安分局经过一系列改革创新,驾驭社会治安大局的能力也有明显提高。2013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先进单位”,2013年、2014年、2016年先后三年被市公安局授予“综合考评优秀公安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兴隆台公安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凝聚一切智慧和力量,打造一支铁军,续写荣誉,建设平安兴隆台。

  法治兴隆台——

  不立规矩,无以成方圆。兴隆台区诞生于“一五普法”开展时,30余年来,一直在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前行,法治兴隆台正在逐渐形成。

  多年前,作为普法工作的主力军,兴隆台区司法局还依靠传统的条幅、标语、宣传栏等普法形式。时代在发展,思想在进步,这些简陋、单一的模式早已不能满足百姓的需要,以案说法、网上答疑成为新时期普法的新形式。兴隆台区司法局利用“兴隆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在网站和微信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引导群众遇事找法。

  兴隆台区还推进实体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兴隆街道乐园社区就被选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模拟法庭、青少年法治空间等多类别的普法阵地也时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一花不是春,孤雁难成行。

  法治兴隆台建设更离不开法院在审判中的公平、正义。早在2002年,在受盘锦市政府委托的吴家乡兴安村四组行政诉讼案件答辩及应诉工作中,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就通过认真查阅历史资料,深入实际调查、取证,召开涉案人员听证会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经3次出庭应诉,法院依法支持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政府的形象。并且,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立档装卷,取得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立档装卷工作第一名的好成绩。这在当时,充分地体现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排除行政长官意识,依法审理,及时裁定。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干部的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

  如今,兴隆台区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了行政审判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兴隆台建设。2018年,兴隆台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93件,审结78件,结案率83.87%,其中非诉行政执行收案11件,结案8件。认真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应当受理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依法审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权。

  在处理原告王某某等4人诉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隆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行政协议案件8件时,4名原告因房屋被征收后无法实现原地产权置换,多次赴市、区上访。兴隆台区法院受理后,积极做行政相对人工作,并与区里沟通协调,最终为4原告争取了位于优质地段小区的产权置换房屋,并给予适当临时安置补助费,促使行政相对人息诉止访,圆满化解了纠纷。

  阳光兴隆台——

  改革成效看发展,发展成果百姓说,政府做得好不好,要看百姓的脸上有没有微笑,百姓的生活有没有保障。如今,这里的政法工作已经越来越接地气。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以社会形象良好为落脚点,致力于彰显公信力,通过积极推行“阳光检务”工程,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权的阳光运行,积极开展法律宣讲团“五进”活动,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了检察官的精神风貌,并建立了社区民生检察服务站,让检察职能的行使深入到最基层的社区,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兴隆台区检察院通过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2010年至2014年,兴隆台区检察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新时代检察机关在兴隆台区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正在逐年攀升。

  智慧兴隆台——

  自开展网格化建设工作以来,兴隆台区就走在全省前列,通过实行网格长、网格管理员、网格员、网格信息员四级网格管理机制,使网格员与职能部门驻网格责任人无缝“捆绑”,建立“网上有格、格中有点、点上有事、事上有人、人上有责”的管理平台,实现了分块管理,各方参与、全面覆盖、上下联动,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全区“一张网”的城区管理模式,充分调动了居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智慧兴隆”。

  兴隆台区网格中心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区级网格管理指挥调度平台与安监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个区直单位和街道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了公众参与、三级联动、应急指挥和绩效考核四大功能。网格员每天对照自己所在网格内的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12类112项实行清单化巡查,利用手持终端及时采集上报,并通过平台与区直部门互联互通,与职能部门责任人无缝“捆绑”,实现了智能化派单,做到了发现问题“零距离”、处置问题“零延误”。

  ·声音·

  “明朝时期,辽西地区有一处烽火台屡遭风雨侵蚀,又因年久失修,便出现了大窟窿,附近百姓就称这里为‘窟窿台’。到了清末,因为‘窟窿台’有破落、败家等不吉之意,附近村民都不满意,由屯中首户刘老禹畅议,并在乡邻中公决,改名为‘兴隆台’,为庆祝更名,村民们还请来戏班子,搭台唱戏3日,这就是这块儿地名的由来。”盘锦市兴隆台区居民王庆宇大爷告诉记者,“我认为兴隆台区是兴盛之地,保民运昌隆。抱着这么美好的愿望,区委、区政府也的确让老百姓过上了平安的日子,大家的幸福感是越来越强了。这是我生活的地方,也是我养老的地方,现在我有什么难处,网格员能最先知道,我在兴隆台区生活,儿女也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