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鸟队成就“白鹭还乡”
开原市黄旗寨镇增家寨村四面环山,这里坐落着辽北地区唯一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和我省首批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黄旗寨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据统计,有4000余只白鹭及千余只灰鹭等野生动物在此栖息。
最美普法工作者——增家寨村义务护鸟队
多年前,由于村民上山肆意砍伐大树,白鹭没了栖身地,陆续飞走了。增家寨村党支部书记陈宏伟说:“现在,村民们都知道,破坏生态环境是违法行为。”
陈宏伟说,为了打击盗猎行为,2015年5月成立了增家寨村义务护鸟队,护鸟队成员为增家寨村党支部的39名党员。义务护鸟队的队长由陈宏伟担任,护鸟队分7个小组,每个小组每周值班一天,负责24小时护鸟巡查。在陈宏伟的带领下,护鸟队共驱赶走9伙偷鸟、盗鸟人员,没收142枚鸟蛋,营救19只雏鸟,抓住两个偷鸟人。
护鸟队队员刘刚介绍:“现在,我们村的村民都是护鸟队队员。”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后,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也取得了可喜成绩,增家寨村已连续多年获评铁岭市民主法治先进村。如今,白鹭翱翔、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增家寨村呈现出一幅多彩的美丽画卷。
所办案件被录入到经典案例库
牛春豹是辽宁守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铁岭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在法律服务工作领域,牛春豹坚持“以人为本,尚法厚德”的理念。
在处理群体性案件中,牛春豹不断寻找最佳解决办法。
最美律师——牛春豹
2017年,在解决东北寿光果蔬贸易城(以下简称寿光)收回建设用地案件中,牛春豹经过与银州区政府相关领导、寿光业主多次沟通,在明确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于2017年4月辽宁长安网讯日向银州区政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寿光项目开发商已经将项目资金退回,寿光项目已经复工,信访问题也基本解决。
今年4月,牛春豹代理铁岭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某公司的诉讼案件,随着案件的一步步进展,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激烈的庭审诉讼,原告公司见案件不能向其预期方向发展而撤回起诉,从而为国家挽回5000余万元经济损失。
牛春豹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坚持以“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做到进退得当;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中,以当事人利益为优先,认真研究案卷寻找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权益。
2013年,吉林德惠特大火灾事件中,贾某作为火灾现场生产车间的建筑方被公安机关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侦查。牛春豹提出的贾某不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检察机关的认可,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据悉,此案被中华律协录入到经典案例库中,是我省入选的两个案例中的一件。
自2015年开始,牛春豹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律师事务所连续3年为两名家庭困难的高中生提供每年1万元的助学金。今年6月,这两名学生参加了高考,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30载磨砺坚守初心
今年52岁的寿贺君从业已有30年,他接触各类当事人近万人,30年如一日,至今保持零投诉。作为铁岭市律师协会会长、辽宁国制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始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依法办案。
最美律师——寿贺君
多年来,寿贺君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2000余件,担任过铁岭市人民政府、中国银行铁岭分行、铁岭银行等几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多年的实践磨练,练就了他一身过硬的业务素质。他办理的很多案件成为铁岭律师界的典型案例。在历练业务的同时,他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也遇到过当事人提出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要求,可他从没为了利益迎合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当事人即使官司输了,也输得心服口服。
在工作之余,他先后撰写并发表了《设立辩护人独立上诉权初探》《论受益人责任》《言词证据初探》《精诚合作、突破瓶颈》《谈中国的法制发展和律师定位》《论律师精神》等10余篇专业论文。
寿贺君经常活跃在普法第一线——税务机关培训宣讲、法宣讲演、基层培训等,同时他曾在《铁岭日报》连续3年开设“律师屋”专栏,发表各种咨询文章50多篇,在铁岭电视台“法治大讲堂”节目中宣讲法律案例。他还被银州区第七中学聘任为法制辅导员,被铁岭师专聘请为客座教授。
寿贺君说:“法治建设要从少年儿童抓起,这也是我对未来公益工作的规划。”
翻开真相的底牌
“作为一名法医,要通过过硬的技术和服务质量来赢得委托人的信任。”铁岭中天法医司法鉴定所主任法医师李艳玲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深入了解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政策精神,在担任铁岭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期间,大力推行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最美司法鉴定人——李艳玲
她对待每一个鉴定案件都一丝不苟,为每一位被鉴定人作出科学的鉴定结论。黑龙江人芦某在铁岭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被诊断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伴全身多处外伤。考虑到被鉴定人的情况,李艳玲和其他两位鉴定人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坐了13个小时的火车又转乘两个小时的汽车,来到黑龙江省一个偏远小城镇的被鉴定人家中,依法为其鉴定为一级伤残。被鉴定人在鉴定意见书发出之后死亡,因李艳玲及时公正的鉴定结论,被鉴定人家属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徐某因脑梗塞住院治疗。多年前投保了“大病保险”,保险公司依据徐某的病志判断徐某的病情不符合大病条款的规定,但徐某的儿子认为徐某的病情很重,多次找保险公司协商。李艳玲接到保险公司的委托后,利用休息时间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起上门为徐某做鉴定。经过研究发现,徐某完全符合大病条款,李艳玲当场为委托人(保险公司)和被鉴定人家属进行了分析讲解,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当场同意按大病赔付。
李艳玲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追求卓越、奉献社会,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各级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同行的认可。她表示,将继续捍卫公正,在法治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为社区矫正注入暖意
他立足本职,任劳任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他以工作责任感为动力,恪尽职守、深入基层。他是西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冯志勇。
最美社区矫正工作者——冯志勇
“基层司法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在实际工作中,要制定落实‘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教育措施及其应急处置预案,并采取‘定人包案’的方法,落实责任人和监管帮教力量,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掌控。”冯志勇说。
在工作中,社区矫正股每个季度都要联合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到全县18个乡镇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滚动排查,每月对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及时加强监管、教育,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实施每周巡查,要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每周巡查”制度,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随访、手机定位抽查等方式每周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重点对象进行巡查、考核和监督。
冯志勇对一些有思想包袱、情绪低落、身患疾病等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重点约谈活动。与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进一步了解了矫正对象生产、生活、工作等实际情况,及时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动态,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推进社会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工作踏实勤恳的冯志勇多次被评为西丰县司法局先进个人。在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中,他还被铁岭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
公为百姓 证出如山
今年40岁的尤涛是开原市公证处主任,2002年参加公证工作以来,他多次被铁岭市委政法委,开原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最美公证人——尤涛
2007年,开原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拉开序幕,随之,开原城区内小孙台周边的2000多户老旧棚户区改造启动,由开原市委、市政府成立的棚改领导小组在拆迁原有老旧房屋时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由于历史原因,房屋主人更换频繁,还有一大部分人员下落不明,致使棚改工作停滞不前。尤涛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请缨,他利用房屋继承、赠与、房屋买卖协议等公证事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证处参与的专项工作方案,并针对拆迁实际问题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法律建议,这一建议得到采纳与支持,决定由公证处全程介入棚改工作。为了保证居民顺利搬迁,他在露天广场顶着烈日连续工作,接待当事人近200人。从搬迁到摇号、选房、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公证处全程介入,依法公证,棚改工作平稳有序如期推进。
如今,公证处高科技标准化的档案室、高水准开放式的办证大厅、高速率全范围的查询软件,处处凝聚着尤涛的点滴心血。投身公证岗位15年来,他像一颗螺丝钉,践行一名法律服务者的承诺:公为百姓,证出如山!
春风化雨润民心
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全心全意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他是医患双方认可、社会公认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作为铁岭市医调委主任,陈立坚率领6人负责全市1000余家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废寝忘食,分秒必争。
最美人民调解员——陈立坚
2016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在昌图县中心医院的一楼大厅,几个披麻戴孝的人抬着病人的遗体,高声叫嚷,医院的正常秩序完全被打乱。情绪失控的家属以为陈立坚是医院的说客,激动得把他围了起来。为避免当事人再受刺激,陈立坚面对着把自己包围的10多名家属,缓缓交谈。在经历了近3个小时的反复沟通后,家属终于松动,抬走了遗体,叫走了围堵的人群。整个交谈过程,年过六旬的陈立坚一直都保持着半蹲的姿势。陈立坚的同事事后回忆:“主任在椅子上缓了半天,都说不了话了。”
凡是医调委所接所结的案件,他都心中有数,每一件他都如数家珍。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医患关系和谐,社会稳定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几年来,铁岭市医调委接到正式受理医疗纠纷450余起,结案400多起,调解成功率为98%以上。其中赴现场调解重大医疗纠纷60多次,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0多起,化解了20余起群体性案件。铁岭市医调委被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他本人被评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今年5月份被司法部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职业生涯“以所为家”
他长期战斗在戒毒工作第一线,扎根基层、无怨无悔,拼搏进取、敬业奉献。他先后多次被评为铁岭市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铁岭市人民满意警察,荣立三等功2次。他就是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大队大队长王贵军。
最美戒毒人民警察——王贵军
2011年,王贵军担任警戒科科长。他上任的第一天,就作出了“工作中大家向我看齐,工作要上,荣誉要让”的表态。工作中,他带领干警精心研究制定了《警戒护卫队、监控指挥中心制度汇编》以及《警戒护卫队、监控指挥中心岗位业务目标考核细则》,使全科人员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30多年的工作经历,王贵军养成了“以所为家”的习惯,工作生活都在所里。他关心爱护新来的年轻干警,舍小家顾大家。有人问他到底是图个啥?王贵军说:“我也有血有肉,也想多点儿女情长,可是学员的安全和场所的稳定重于泰山。得罪了老婆孩子,说点好话哄哄就好了,场所出事了,我心难安。”
岁月无迹,青春有痕。王贵军全全身心扑在戒毒工作上,用真情诠释着戒毒人民警察的峥嵘风采;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对党的无限忠诚。
定分止争找“老裴”
裴立刚,1963年3月出生,1985年部队转业后在铁岭县腰堡镇政府工作,2006年任腰堡镇司法所所长至今。
最美司法所所长——裴立刚
10多年来,裴立刚在基层调解工作岗位“摸爬滚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全镇父老乡亲中流传着一句话,“谈心找老裴、说理找老裴、主持公道找老裴”。
2016年4月,为进一步发挥裴立刚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的个人优势,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枫桥经验”,铁岭县腰堡镇人民政府在腰堡镇司法所设立了“老裴调解室”,目前,“老裴调解室”由3人组成,老裴(裴立刚)担任调解室主任,李野、艾荣军为专职调解员。
今年年初,“老裴调解室”受理了腰堡镇下甸子村委员会与本村村民王某、张某之间的山林承包纠纷。王某于1998年在下甸子村承包了一片荒山,承包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2017年12月承包到期,双方就承包地上的果树归属问题及如何处理上没有达成意见一致,一度有矛盾激化的态势。
老裴依据《土地承包法》对该案进行了调解,经过老裴耐心细致的调解,此案最终得以妥善解决。张某在1998年承包了另一片荒山,当时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双方责任、义务以及合同到期后树木的处理方式。但张某也想像王某一样再经营两年,村民代表不同意,张某想不通,后经老裴讲解《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知识,张某息访。
调解是一项让矛盾双方相互妥协、目标慢慢靠近的工作。实践中,老裴做到“三情服务”,即热情接待、真情服务、实情代理,群众反映诉求时按“情、理、法”顺序接待,调解矛盾纠纷时按“法、理、情”顺序调解,引导矛盾双方慢慢靠拢,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老裴调解室”成立以来,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件,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案件达200余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率和防止“民转刑”案件率达100%,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女律师的法援情怀
自2007年执业以来,马凤艳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承办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刑事、民事案件上百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义务咨询了上千件法律援助案件。马凤艳还多次进行义务法律宣传,切实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
最美法律援助人——马凤艳
2011年7月6日,经马某介绍,杜某与李某等4人合伙到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某村包地种树,杜某与魏某签订了《承包土地协议书》。2013年10月以后,杜某未交付下一年度承包费。2014年春季,杜某向魏某明确表示土地不租了,土地附属物树苗不要了,由魏某自行处理。2014年6月,因城市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银州区政府与魏某签订协议,魏某得到了地上物树苗补偿款,杜某将魏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补偿款。
此案由铁岭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马凤艳承办。马凤艳随即开始进行调查取证,经过一系列细致、充分的准备工作,马凤艳整理出了清晰思路,她认为,魏某与杜某之间的承包合同在政府征收前已经解除,并且对树苗作出了处理,杜某已经放弃了树苗,双方在承包问题上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最后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杜某的诉讼请求。后来,虽然杜某先后两次上诉,但法律是公平的,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生效判决。至此,一场长达两年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了。
“真正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很不容易,因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多数都是弱势群体,真正的法律援助从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就已经开始了。”马凤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