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阜新因“物阜民丰,焕然一新”而被称作阜新。
改革开放40年,阜新从“谷底”爬升,在转型中崛起。
现在的阜新,长高了,辽阔了,壮美了,也更加平安和谐了。
阜新,正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平安建设为抓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起跑线上,稳中求进,日新月异。
为城市转型升级夯实平安根基
平安,是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也是一座城市发展的基本保障。
改革开放40年,阜新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尽管在世纪之交,这座“因煤而立、因煤而兴”的城市一度陷入“矿竭城衰”的困境,导致社会不稳定问题突出,但阜新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平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驾齐驱”,将政法综治工作置于中心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有效促进了全市转型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
梳理阜新平安建设的发展脉络,上世纪80年代主要是“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2000年12月,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局长的侯振祥接受各出租车行代表赠送的锦旗
在“打”字上花力气,以1982年为例,这一年,阜新各级政法机关以从重从快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为重点,各类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5%。在“防”字上下工夫,上世纪80年代初期,阜新市开始发展各类群防群治队伍。1985年,各县区普遍加强地区治安联防——厂街联防、居民住宅区联防,初步形成防控网络。到1989年,全市先后建立起社会化、群众化、网格化基层防范体系。这一年,阜新的工人巡逻队、专职及义务“看家员”、“三清”员(清扫员、清运员、清厕员)共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846起,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693人,预防案件2008起,堵塞不安全隐患19278处,调解纠纷2403起,为群众办好事3万余件。
特别是在1988年,阜新市政府在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的建议下,决定设立“治安奖”,对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其中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2万元,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和1000元。而当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145.5元。
走进少数民族村屯进行法制宣传
进入20世纪90年代,“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成为政法机关开展工作的遵循。1991年,阜新市选配19名优秀公安民警、司法干警到基层任党政副职,专抓综合治理。全市形成了巡逻队、联防队、看楼护院队、保安服务队等群众性防范组织5700多个,共4.5万人之多,形成了较为严密的防范网络。这一阶段,阜新市还在全市普遍建立综合治理工作的卡、账、册,使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1世纪初,曾被誉为“共和国的发动机”的阜新因为煤源枯竭开始显现出它力不从心的弱势一面,随之而来就是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有数据显示,2000年末,全市下岗失业人员15.6万人,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高达7%,高居全省首位。因为社会不稳定问题突出,而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最不稳定的地区”。
2001年年底,国务院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把阜新确定为全国首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昔日全国闻名的“煤电之城”由此走上转型振兴之路,而平安建设始终同频共振,为其保驾护航。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全力当好转型振兴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构建平安阜新、实现经济转型与复兴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阜新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基石,政法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综治工作先进市。
平安建设,公安是主力军。近年来,阜新市公安机关着力在整合资源、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工夫,积极探索平安建设的有效路径,大力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一个个战果的取得,一张张打防管控大网的编织,如同涓涓细流,浇灌着平安阜新这棵大树。
“我是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的,30多年来一直从事刑事技术工作。”阜新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孙海灵告诉记者。孙海灵回忆说,他刚参加工作时,当时阜新市公安局的刑事技术只有法医、痕迹、照相、理化专业,人员也只有10人左右,“有些专业还没有建设,有的专业只有1个人,实验室达不到做实验的环境标准,法医只能做简单的解剖和血型化验,痕迹只有毛刷显现指纹,照相也只有2台普通相机。实验室是不能防尘防电的水泥地面、实验台面,基本做不了什么检验鉴定,有鉴定只能往外送,严重影响了科学技术作用的发挥。”
谈起变化,孙海灵十分兴奋:“通过30年的发展,现在的阜新市公安局已经拥有10个实验设备现代化的实验室,并通过了国家认证。利用这些科技手段破获了大批疑难案件,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建设平安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转型振兴的过程中,阜新市政法机关通过不断加强打击犯罪,使阜新社会治安始终保持稳定的状态,未出现大的社会治安问题,为转型振兴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人们能够专心致志地进行经济建设,企业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下发展壮大,人民在祥和的气氛中生活,阜新市的经济转型振兴才能有条不稳地向前发展。”孙海灵如是说。
两次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三次荣获“省级人民满意民警”、市“特等劳动模范”……对于这些荣誉,孙海灵却看得很淡,他说:“很骄傲能为这座城市的平安建设贡献属于自己的力量。”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无论改革还是发展,都需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证,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
改革开放之初,阜新市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就充分认识到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对维护城乡稳定的重要作用。1982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依靠群众、调整研究、着重调解、就地办案”的方针,采取包街包镇,深入住宅、村队,依靠群众就地调解的办法,认真解决各类矛盾冲突。
1958年10月10日,公安部在阜新召开参加生产保卫生产全国经济保卫现场会,会前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罗萍接受基层代表喜报
也是在这一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及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人民调解被确立为一项具有宪法保障的基本制度。当年,阜新结合厂矿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加强了县团级以上厂矿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同时开展“爱国守法公约”“乡规民约”“和睦家庭创建”等活动,以纠纷预防为着眼点,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
到本世纪初,阜新初步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彼时,全市9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司法调解中心和调解庭,围绕破产矿职工再就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以及家庭邻里纠纷等工作重点,开展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百日大排查活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随着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伴着经济转型带来的阵痛,阜新和很多城市一样,社会矛盾复杂程度加深,公共安全风险增多,防范化解管控难度变大。在这种背景下,近年来阜新市政法综治部门以“平安建设”为统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为这座城市转型振兴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998年,被骗巨款被追回后,阜蒙县棉麻公司领导登门表示感谢
2017年,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年”活动中,阜新建立了领导干部承包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和领导干部承包乡镇(街道)“两个责任制”,实现了领导干部承包信访积案全覆盖和领导干部承包乡镇(街道)、重点村(社区)全覆盖,不但使多起疑难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更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领导包片包案啃信访“硬骨头”并不是阜新人的首创,但阜新却将这项制度落实得扎实有序,切实消除了很多影响稳定的因素,进一步拉近了干群关系。这不但体现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更体现了阜新市委、市政府推动平安建设不断深入的决心和勇气。
全省首创之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987年这一年,阜新市法律顾问处的张乃义、赵孜伟、张发、尤铭川等4名律师同时多了个新头衔——市政府领导的法律顾问。他们参与市长与上访者之间面对面的对话;受市长委托参与有关经济意向谈判;就涉及的法律问题为重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在当时,这种做法不仅是全省首创,放到全国范围看也属超前。更为难得的是,同一年,全市相继有5个区(县)也聘请了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当时(1987年)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快车道,阜新地区遇到最多的问题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问题。如何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成为困扰市政府领导的主要问题。那时,我们被阜新市政府聘任为首批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被市领导如此重视,我们感到十分骄傲,但压力也很大。因为当时有关企业承包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确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为政府决策起到重大作用。”今年已经75岁、现为阜新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的张发回忆说。
交通民警二十年如一日开展护送小学生活动
1988年9月,深圳在国内率先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次年,由于张发等4名律师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积极协助并依法处理重大行政纠纷和有关法律事务,得到市领导高度认可,市政府为他们设立专门办公室,并建立了律师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定期向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等四项制度,重要情况让律师知道、重要文件让律师把关、重大决策让律师参与、疑难纠纷请律师调处,律师法律智囊和参谋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年,阜新的这一做法先后在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召开的“律师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随后,司法部颁布《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从1987年起,张发连续5年连续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并多年担任彰武县及海州区政府法律顾问,目睹和经历了阜新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历程。他告诉记者,由于阜新市政府领导对法律顾问的重视,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后,阜新市各级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制度,得到了空前发展。“2018年,不仅市县区镇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律师法律顾问服务又向农村、社区延伸,阜新市律师协会在阜新市司法局统一安排下,开展‘一社区(村)法律顾问活动’,现在每一社区(村)至少有一名律师担任社区(村)的法律顾问,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合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走访台资企业
阜新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刘影教授曾撰文梳理过多年来阜新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她告诉记者,阜新市政府十分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阜新实际,阜新市政府出台了两份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即2015年4月印发的《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和2016年3月印发的《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这两份文件从行政权力运行的内在逻辑,结合阜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出详细部署,注重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布局。
与此同时,阜新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阜新实际,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13年以来,按照国家、省政府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部署,阜新市先后开展了8次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工作,共调整行政职权项目1334项。
公正司法护航经济发展百姓安宁
司法公正是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40年来,阜新市的司法机关高擎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剑,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沙漠路少难行,民警为开展工作,坚持骑马巡逻
改革开放40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11月17日,对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来说,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1978年的这一天,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公章正式启用,标志着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外办公、办案,开启了阜新检察恢复重建后的光辉历程。
上世纪80年代,阜新市检察机关主要工作以围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深入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为主;进入90年代,检察院的中心工作中加入了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查处“侵权”、渎职犯罪的内容;进入新世纪,阜新市检察系统通过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努力为转型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大以后,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平安阜新”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他们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推动形成了统一透明、诚信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
在法院系统,近年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时效性上,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举措,采取前移司法服务窗口的方式,参与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在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维护金融债权等方面主动提供司法咨询和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审理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时,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认真进行研究,主动与各方沟通协调,反复做释法解疑工作,依法保障了全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尾声】
近年来,阜新市通过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提高法治水平,以法治建设成效为城市的经济转型发展送上“东风”。如今,煤虽真竭,城并未衰。未来,在全力推进阜新转型升级的新征程上,阜新政法各部门必将勠力同心,发挥新作为、展示新形象、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