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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向海天地阔 风正潮平自扬帆 改革开放40年营口市平安法治建设回眸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18-11-28 09:29

      营口,怀抱辽河,脚踏渤海,因河而建,因海而兴。

  审读营口,离不开记忆与叙述。翻开厚厚的地方志书,港口犹如一条绵长的生命线,注脚了营口这座滨海之城的发展腾飞。1861年开埠后,营口便成为当时东北最早的对外通商口岸,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港口的变迁,既写下了熙熙攘攘汇于其间的荣耀光辉,也留下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衰落和无奈,颠扑不破的还是那一句:“港口兴,则城市兴;城市兴,则百姓安。”

  没有稳定,何谈发展?在振兴发展的道路上,平安成为不可或缺的基石。

  多年来,一代代营口政法人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双轮驱动,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境安民富,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走出了一条不平凡的平安法治建设之路。

  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时间节点,回首往昔,一幅瑰丽的画卷就此展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示范区营口片区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的发展离不开平安法治建设

  平安营口建设行稳致远

  “一条街道一个岗楼,一个公园一个猴。”曾几何时,这是人们用来调侃营口城市建设落后的一句顺口溜。但对于年长的营口人来说,这句顺口溜也正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营口市的真实写照。今年已87岁高龄的赵喜贵老人仍清楚地记得,上世纪80年代初,营口市的街道只有两条半,老一线和二线,三线刚刚起建,二线有一个青年交通岗,执勤交警是依靠红白指挥棒指挥疏导车辆的。

  “从交通警察班的七八个民警到现在交通管理大队的七八十个民警,从低矮简陋的平房到现在7层办公大楼,从骑着自行车沿街巡逻到现在的铁骑武装,从手里拿着指挥棒到现在智能化信号灯系统……”说起交通管理工作的变化,从警31年的大石桥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王力有着说不完的故事。

  正如交通管理工作的变化一样,营口市平安建设工作同样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最初的单一依靠人力,到如今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同步提升,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平安建设成果。

  平安营口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仔细翻阅厚重的营口政法史志资料,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平安创建的波澜壮阔,以及在行进中不时传出的厚重声响,这声响传递出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渴望,也传递出一代代政法人投身政法事业、服务振兴发展的努力。

  追溯营口市的平安史,“段氏流氓集团”案不能不提。时至今日,很多政法干警仍对那段历史记忆犹新。该案不仅拉开了全省“严打”斗争的序幕,也给营口政法系统上了深刻而沉重的一课。

  营口市政法系统一面反思沉痛教训,一面贯彻“严打”方针。尤其是案件发生地盖州市,对不法人员露头就打,打出了声势。盖州市综治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下足了力气,仅2007年,民间自行调解的矛盾纠纷就有57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2008年6月,营口市综治委召开“营口市矛盾纠纷不出门”现场经验交流会,专门向全市介绍盖州市构建以综治中心户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经验。这不仅是一次工作方式的创新,更是一次社会治理理念的转变。

  多年来,营口市政法部门集思广益、推陈出新,不断创新社会治理载体。

  2013年,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打造出全新模式的社会治安巡防体系,即在主城区中建设“打、防、管、控、巡、服”六位一体的“平安航母”集群,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放在街面。大石桥市公安局推出“警银亭”建设。“警银亭”集公安治安保障与银行金融服务于一体,实现了街面巡防重组,推动了街面巡防机制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营口市委政法委提出了“14541”计划,其中,制定出台了《营口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庆明为组长的营口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由16个市综治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活动工作组。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排查、梳理出24类矛盾纠纷共计4884件,其中包含被列入信访矛盾三年攻坚计划的案件397件。

  良法善治助推经济腾飞

  “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服务经济发展,营口市政法机关从不做旁观者。

  这些举措很有说服力——

  1992年6月9日,营口市委办公室印发的由营口市委政法委制定的《关于政法机关为我市改革开放制定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提出了六点指导性意见。

  2000年,营口市政法系统开展了为“环境建设年”服务竞赛活动,推出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四项举措;2001年,营口市政法系统开展了为“优质服务年”服务竞赛活动,期间,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创造性地向重点投资者和纳税人发放“平安卡”的做法很快被推广到全市;2004年,营口市政法系统开展了为“招商引资年”服务竞赛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营口市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更加坚定有力。营口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了《营口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68条举措》和七大工作方案,还建立了市局,县、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三层微信群”;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二条举措》和《关于落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措施》;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营口市检察机关服务全市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营口市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营口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四个实施方案和“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措施;营口市公证处实行了双休日上午正常上班制度,便民便企。

  这些数据更有说服力——

  自今年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营口市政法部门将推动经济发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全市先后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起、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个,其中,投案自首13人,破获刑事案件104起,冻结涉案资产790余万元,查封房产9套;检察机关批捕18件57人,提起公诉7件29人;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恶案件3起12人,二审判决涉恶案件1件6人,落实投案自首从宽政策2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恶案件10件,处理10人,其中查处“保护伞”2人。

  过去5年,营口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5523件,诉讼标的额375亿元;开展了“法官走基层”“法官走百企”调研服务活动,共走访企业312户,解答法律问题586个,提出对策和建议265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根本要求。一项项举措、一组组数据,见证着营口市政法机关在以“良法”实现“善治”的进程中不懈求索的脚步。

  典型引领见证一座城的“温度”

  有人说,评价一座城市,不应该只看其发展的速度,还应该看到这座城市的“温度”。这样的“温度”,体现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也体现在万千见义而趋、见善而行的点点滴滴。

  1992年到1994年,营口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开展了第一次政法队伍大整顿;从1995年开始,对政法队伍进行了教育整顿;1998年再次掀起政法队伍的学习整顿、“鱼水工程”建设活动……一系列举措,不但纯洁了队伍、增强了战斗力,对树立良好的政法干警形象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而涌现出王兆林、仉伟等一批批先进典型。

  34年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原大石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兆林是全国国保战线上的第一个二级英模。2002年11月10日,由于连续多日的过度劳累,王兆林因心脏病复发永远地闭上了双眼。而让人想不到的是,王兆林的家中只有50元存款。多年来,他把所有的积蓄都用在了办案和帮助别人上。同年12月,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同样在2002年12月,原大石桥市公安局分水派出所所长仉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仉伟1982年参加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1995年担任所长以后,开创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崭新局面,使所在派出所由后进单位发展成为全省公安系统先进单位,还总结、摸索出一系列适应基层社会治安形势需要的工作新方法。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仉伟积劳成疾,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曾8次病倒在工作岗位上,但他仍带病坚持工作,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

  “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个先进典型、一支支信仰火把、一场场精神洗礼……榜样的事迹在营口大地广为传颂,在政法队伍和人民群众中引发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