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中,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这是我省检察系统唯一获奖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振兴区检察院不忘己任,重自强,谋发展,特别是近10年,更是注重理念变革,创出一个又一个佳绩。
全院检察官
说起荣誉,振兴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双告诉记者,振兴区检察院2009年以来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2010年—2017年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3年、2015年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8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该院在去年11月底率先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完成侦防转隶改革。
便民:一窗办好接待业务
在振兴区检察院办公楼一楼,进门的左手边就是经过改造后的检察服务大厅。在改造前,办理业务可能需要跑好几个楼层,现在将几个部门整合在一起,形成了统一对外接待、受理、答复该院检察事务的“大窗口”,“大窗口”分设律师接待、案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控告申诉受理、民事行政案件审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六个职能窗口。
11月12日,记者在检察服务大厅遇到前来申诉的张先生。在大厅窗口,他把申诉材料递交进去,负责接待的人员在初步查看材料后,又问了张先生几个问题,然后告诉他,可以回家等待检察院的答复了。王双介绍,该院的一站式对外便民服务平台让来办业务的人切实感受到了“进一道门,办所有事”的便捷体验。据统计,该大厅自投入使用半年来,已提供服务600余人次,受到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履职:制度保障人人尽责
2010年起,振兴区检察院每年根据上一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新一年上级院工作要求,修订出台新一年各项工作制度。制定院“年度岗位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办法”,确立部门年度办案任务、岗位责任、工作流程。规定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办案任务。明确干警发生违纪,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制定岗位学习、训练和竞赛制度,定期开展办案能手和法律文书制作评审活动。有了这些制度,保障了该院在全省年度综合考评中连续位居B类院前列。
5年来,振兴区查办了职务犯罪大要案162人,追缴赃款4000余万元,并圆满完成了省、市检察院交办查办的大要案任务;有12人次被抽调到省、市检察院专案组参与办案,参与办理了全国有影响的国家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受贿案等大要案6件,办案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改革:率先完成侦防转隶
2017年11月24日,振兴区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率先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实现侦防转隶改革。振兴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琦向记者介绍,振兴区检察院圆满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人员分类管理、侦防转隶和部门优化整合各项改革工作,建立了新型办案组织,制定了司法责任制和事前、事中、事后办案监督机制,保持了检察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此外,该院还落实政法工作“1454计划”,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等各专项行动,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4月,振兴区检察院办理了《监察法》施行后丹东地区首例由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经振兴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殷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截至目前,振兴区检察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0件,提前介入1件,移送保护伞线索2件。与此同时,振兴区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今年以来,共立案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提起公诉2件,其中一件为丹东地区首例公益诉讼案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