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辽沈大地上有序深入地推进,要夺取全面的、最终的胜利,必须确保这场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回顾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中的所有行为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治乱,这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取得这场斗争胜利的制胜法宝,更是让人民安居、社会安定的根本保证。
正因如此,在今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多次提及“依法严惩、依法履职、依法办案……”“依法”二字总共出现13次之多,贯穿在该通知的全文。
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扫黑除恶,就要严守法律政策界限。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和办案尺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在性质认定、政策把握等方面进一步统一标准,准确适用法律。要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确保依法、准确惩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要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依法开展刑事诉讼活动,切实把好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保证办案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在严守法律政策界限的同时,各级政法部门还要继续在严格依法办案上下工夫,寻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的精神,持续加大线索摸排,强化专案攻坚,全力深挖狠打,连续不断地对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要把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上,出重拳、零容忍。要依法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其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于查处的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还要深究彻查背后有无“保护伞”问题,无论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不仅是一场专项斗争,更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法治轨道和法治框架内进行的法治行动。一篙不可放缓,放缓则退;一滴不可弃滞,弃滞则废。要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就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持续不断把这场斗争推向纵深,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扫”出风清气正和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