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9月5日从沈阳市司法局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制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并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项斗争工作例会、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研究落实意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在深挖服刑人员余罪漏罪、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服务保障、营造舆论氛围等方面狠下工夫。截至目前,全市监狱戒毒所动用一线警力,对1469名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进行了全面谈话教育,排查出涉黑服刑人员1人、涉枪服刑人员6人、涉爆服刑人员1人、“三假”服刑人员2人,排查出线索73件,向公安机关转递有价值线索71件,开展分类教育86次,个别教育174次,进行狱(所)情分析79次。社矫处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按照省委、市委政法委部署,对全市3000余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有问题人员17名;对全市4405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细致排查,共排查出社区服刑重点人员239人,刑满释放重点人员562人。律管处组织成立了沈阳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培训力度,共举办培训班5期,参加律师800余人。法宣处举办了各类宣传活动30余场,制作宣传画3000张、普法凉扇1万个、宣传单3万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它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中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黑恶势力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增强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作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进行指导,市司法局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市公证处在扫黑除恶活动中,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对消极的证据,及时予以提存公证,共同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