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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坚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重要支撑 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评论员 | 发布时间: 2018-08-21 09:29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评论(十三)

  十九大报告对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如何促进政法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已经成为政法机关必须直面的问题。

  从2013年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对每年1月举行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都会作出重要指示,其间还亲自出席了2014年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盘点6年重要指示,“深化智能化建设”首次出现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拥有人类智力难以企及的精度、准度和速度。梳理近年来我省政法机关智能化建设的历程,以往看似的“不可能”已经悄悄走进我们的生活。去年7月,我省启动实施了全省政法网建设和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已搭建起省、市、县三级党委政法委与政法部门互联互通的全省政法网络,涉案财物跨部门平台建设也在扎实推进,已完成一、二期建设;“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深化,省级平台初步建成了“一总一分”模式,省公安厅总平台和综治分平台投入使用,各级综治中心实现了与同级公安机关的互联互通……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各类犯罪加速向网络蔓延,防范打击难度加大,以往“人海”战术和手工战法难以奏效。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不懂大数据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懂大数据应用的民警将失去主动权。智能化既是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和载体,也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引擎和支撑。没有智能化、信息化,就很难有政法工作现代化。政法机关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主动拥抱现代科技,紧跟信息化时代步伐,追赶科技前沿浪潮,大力推进政法工作智能化建设,争取占得先机、赢取优势。

  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要牢固树立创新思维,把智能化作为驱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大引擎,推动政法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挑战、新要求,必须向创新要战斗力,特别是要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第一动力”,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驱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大引擎,推动政法工作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要扭转传统思维定式,积极发挥现代科技的强大威力,提升政法工作效能。善于利用物联网技术对人口、出租房、车辆等社会管理要素实行关联匹配、自动分析,生成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善于利用视频图像分析、人脸声音等生物识别科技手段,发现可疑人员和线索,追踪违法犯罪人员轨迹,实现侦查破案精准发力;善于利用人工智能对警情、发案量等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研判治安形势,评估风险隐患,精确防控社会风险;注重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风险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严防和打击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开展的颠覆破坏活动。

  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要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核心战斗力的理念,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把智慧政法嵌入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先进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平台系统,推动治安防控体系转型升级,提升信息化整体建设和运用水平。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跳出“小而全”的思维定式,亲自抓数据整合共享,加快实现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更好发挥其在维护公共安全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深度应用,防止在低层次、低水平徘徊,使其发挥应有效能。

  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要坚持网上治理和网下治理相统一、依法治理和依靠技术手段相结合、专门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统筹,构建维护网络安全新格局。

  “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全省政法机关要抓住历史机遇,不断深化智能化建设,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