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韩旭
职务: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花园派出所民警
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因为很小的事情引发纠纷,甚至打110报警。作为派出所民警在处置这类小纠纷的时候,尽量做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把纠纷彻底解决,达到最佳社会效果。
7月末的一天,我们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某市场门口有人发生纠纷,导致大量群众聚集围观。为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派出所派我和梁庆楠立即赶往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经了解,当天下午男子李某给市场内某摊位送啤酒,由于啤酒箱数太多自己没办法全部搬走,就将几箱啤酒暂时堆放在市场一进门的门口,想等自己回来的时候再搬走。由于天气原因,市场正门口上挂着绿色的挡风门帘,而那几箱啤酒放在了挡风门帘的里侧,从门外只能看到门帘,看不到里面的啤酒。恰好一位老人到市场买菜,进大门时直接推开门帘往里走,便不小心碰倒了啤酒,碎了两箱。李某出来以后发现自己的啤酒碎了急了眼,和老人发生了争执。俩人一个让赔啤酒,一个觉得啤酒挡路了,不应该赔偿,便在市场里争执不下,吵得不可开交。周围的群众看事情半天没有解决,就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了解情况之后,我和梁庆楠上前对二人进行劝说,而此时送酒的男子情绪十分激动,面对我们劝说完全不理会,强烈要求老人赔偿;这边的老人也感到很委屈,自己就是来市场买菜,殊不知就摊上了这么件事儿,对于对方的赔偿要求老人也是气愤不已。这可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和梁庆楠对这两位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进行调解。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苦心劝说,两人终于平和心态,送酒的李某认识到自己也有责任,主动决定不要求老人赔偿,老人也给李某赔礼道歉,两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