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5月31日,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4位全国、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团省委、省妇联相关领导等社会各界人士应邀参加活动。
活动中,代表、委员参观了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及信息化网络中心,听取了辽宁未检工作情况汇报及大连、锦州地区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制度方面的典型案例、工作经验介绍。
据介绍,省人民检察院自2016年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来,全省未检部门在工作中始终秉持保护性司法理念,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发挥“捕诉监防一体化”特殊职能作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形成了规范化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的辽宁未检模式。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565人、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43人;组织亲情会见41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干预201人223次,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干预34人次。这些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维护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康复和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被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经帮教后重新犯罪率为零。经帮教彻底改过自新并顺利升学的涉罪未成年人12人,其中考取大专院校6人,考取本科院校6人。辽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严格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立足案件办理,借助执法经验,积极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2017年,共巡讲845场,覆盖869所中小学校,发放法治宣传册96508本,受众学生达477211人,有效提高了全省未成年人的法治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此同时,深入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犯罪,服务校园安全建设。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监督,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
代表、委员对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建议基础上,辽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发挥,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项监督活动,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量刑确有错误的案件。深入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工作,研究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站式”办案机制和涉性侵犯罪信息查询与职业禁入制度。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业务试点,探索综合运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开展不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情况专项调研,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及干预机制。认真做好“法治进校园”三年巡讲验收总结,建立法治巡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效果。着力构建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的高效结合。
此次检察开放日,全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旨在通过活动形式,不断扩大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宣传范围,增强辽宁未检品牌效应,吸纳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共同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网格式社会化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