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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执法管理中心真“给力”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李晓博 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8-05-11 08:50

  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接到刑警大队预约,次日凌晨4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带到执法办案区办理收买被拐卖儿童案。执法办案区值班工作人员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为抓捕车辆提供专用停车位,为被拐卖儿童提供食品以及详细的身体检查项目,准备好审讯所需的功能室和各项检查工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定位监控工作,医生及办案民警对嫌疑人进行全身安全检查等工作,保证了案件的顺利进行。

  这仅是营口开发区公安局新型执法管理中心运行几个月以来的小镜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着眼破解基层执法办案瓶颈问题、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和公安工作新常态,去年以来,营口开发区公安局在省公安厅、营口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初步实现执法办案智能化监督管理,全力推动执法管理中心建设升级。

  营口开发区公安局积极协调党委政府投入近500万元,对原有案管中心职能进行整合,积极融入大数据、物联网、人脸识别等先进信息化技术,实现了业务流、信息流、管理流的有机融合,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在原法制大队基础上,整合信访业务,并从全局调整25名综合素质较强的民警、辅警充实到执法管理中心,现共有民警25人,辅警20人,实现了对“接受报案、受案立案、办案区使用、案件审核、涉案财物、执法音视频资料、统一对口衔接检察机关、执法巡查、执法质量考评、执法信息研判”等环节的一体化监督管理。执法管理中心对群众报案、受立案投诉、复议复核、其他行政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事项,全部实行柜台式服务,前台统一接待,后台通过系统进行分流指派。同时为群众提供执法公开查询服务,有效遏制和杜绝有案不受、受案不查、执法不公、办案不透明等问题。办案民警在将嫌疑人带入执法办案区后,只需负责询(讯)问等调查取证工作。人员登记、信息采集、嫌疑人投送全部由办案区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和入所体检前置到办案中心,提供实时指导、服务,大大减轻了办案民警的负担和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执法管理中心通过使用射频腕带技术,自动整合嫌疑人在办案区内活动轨迹,准确记载、还原执法现场活动。依托营口市公安局研发的执法管理服务平台以及相关应用系统,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执法源头要素进行网上巡查,通过自动预警和人工巡查两种方式,实现执法全流程管理监督。利用执法管理服务平台,对执法数据和执法质量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平台运行以来,自动发送提醒信息890条、预警706条,检测出问题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7起,没有出现案件退侦、补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