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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检察院办理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高润辉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04-27 08:18

  辽宁长安网讯 4月19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盖州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唐某甲、唐某乙等3人挪用公款案,该案是盖州市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4月20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为更好固定证据,受盖州市监察委邀请,在案件调查阶段,盖州市检察院主管公诉副检察长带领公诉部负责人、侦查监督部负责人及办案人提前介入,就取证程序、证据种类、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并依法追加一名犯罪嫌疑人谭某某,确保该案顺利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该案受理后,公诉部职务犯罪办案组立即逐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未被留置的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移送公安机关执行。4月20日上午,公诉部承办人提出逮捕两名被留置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并移送侦查监督部审查逮捕,侦查监督部干警第一时间提审犯罪嫌疑人、核查案件事实,同日作出逮捕决定,并全程监督犯罪嫌疑人羁押至看守所。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