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法学基础理论的支撑。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辽宁、法治辽宁更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实践保障。
为繁荣我省法学研究,引领法学人才成长,促进我省中青年法学人才脱颖而出,总结他们在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等领域的新方法、新经验,展示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研究的新成果、新成就,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学会、省公务员局共同启动了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评选活动。
十名获评者是走在法学研究前沿的智者,是教书育人的师者,是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是法律的守望者和信仰者。集中刊登他们的事迹,旨在借助榜样的力量,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我省法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法学研究,为辽宁的振兴发展和法治辽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经层层选拔,徐阳、李天生、李岩、韩秀义、闫海、田鹏辉、杨悦、樊志军、张辉、李宗胜脱颖而出,被授予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荣誉称号。
徐阳
【人物简介】
女,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诉讼法学会和辽宁省法学会法律逻辑学证据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成就】
徐阳是辽宁大学重点培养和扶持的优秀青年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诉讼法学博士点带头人,是辽宁大学法学学科、辽宁省法学学科中青年教师的领军者,在全国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她勤奋钻研、严于律己、扎实工作,不仅在科研与教学方面取得了骄人业绩,而且积极投身我省的司法实践,为检察机关、法院和公安机关多次提供咨询与指导,为法治辽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为推动我省法学研究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她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商研究》等法律权威、法律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独立出版学术专著四部,合作出版专著两部,合作译著一部,参编教材两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交涉正义的价值与实践》、教育部课题青年项目《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及运用》、中国法学会立项课题《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相统一的法院体制改革策略》、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刑事诉讼中无罪化机制与冤案的防范》、辽宁省教育厅“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项目《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后的适用问题研究》、辽宁省教育厅立项课题《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配置问题研究》,受到中国法学会研究项目、省教育厅优秀人才资助计划资助,此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省教育厅等多项课题。
李天生
【人物简介】
男,1974年出生,大连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大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智库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研究基地研究专家,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海洋经济法中心主任,大连海事大学“2011协同创新”联络人,是以海商法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博士后流动站第一个出站研究人员。
【主要成就】
李天生以海法理论与实践为主要研究方向,在海运贸易、航运金融、海洋经济、海洋权益等海法及交叉学科方面做出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多次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主持、作主题演讲,产生了良好的反响。他率先论证的船货利益平衡、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海洋巨灾保险、中国海法典编纂理论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
多年来,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现代法学》《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他发表的论文《海洋油气开发污染责任限制正当性与立法例研究》,从海上特殊风险、能源依赖和保险视角,论证了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中设立责任限制制度的正当性。在独立出版的专著《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研究》中,论证了海洋油气开发及其载体的根本功能、作业规律和风险特征,研究了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专门、统一立法方案,并设计论证了具体立法内容。《水上收费项目执法问题研究》调研报告的部分成果“关于调整港口收费结构与标准的建议”(排名第二),被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采纳。
李岩
男,1979年出生,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国家留学基金法学学科评审专家,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教育兼职教师,辽宁省民法研究会理事,沈阳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秘书长。
【主要成就】
李岩以民法学为研究方向,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进行博士后研究,在美国佐治亚大学法学院、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法学院访问。先后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曾获得中国法学会法学家论坛三等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一等奖、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二等奖、辽宁省民法学研究会一等奖等奖项。
近年来,他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事法益基本范畴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利益法律问题研究》、司法部项目《民事立法中非规范性条款扩张现象研究》、中国法学会项目《虚拟财产的民法表达》等。出版学术专著3部,其中,《人格权:从传统走向现代》从传统人格权的发展和新型人格权的产生两个方面出发进行初步探讨。从现实案例引出问题所在,进行法理分析,结合立法,紧扣司法实践,以期对于选取的人格权进行清晰的界定。在教学方面,他是辽宁大学百门专业主干课程“物权法学”负责人,曾主持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项目、2016年省级本科教改立项优质资源共享项目、辽宁大学第六批教学改革一般项目《MOOC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等。
韩秀义
【人物简介】
男,1969年出生,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欧洲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辽宁省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成就】
自2007年以来,韩秀义教授即以“中国宪法”为核心研究对象,展开了深入的学术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受到国内以及美国相关学者的高度关注与积极评价。迄今为止,在中国宪法研究领域,共发表学术论文16篇,共计23万余字,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一部,共计32万余字。
以“理论建构”核心目标,以理论建构与制度实践互动为基本的研究策略,是韩秀义教授关于中国宪法研究的基本特点。他认为中国宪法研究所面对的最为严重的困境是缺乏一种能够全面深入解释现行宪法典的理论框架或分析工具。为此,其以宪法典为文本依据,以中国的宪法制度现实为重要的学术资源,以诸如国体、政体和宪法权利为核心概念,建构了“一体二元三维”这一实证性的中国宪法理论体系。这些成果集中地体现在《人民政协本体意涵的宪法学阐释:以“一体二元三维”为框架》一书中。在《中国宪法研究问题域的区分与解释》一文中,他提出了中国宪法研究应遵循“基本与内生问题域” ←→“扩展问题域”←→“实践问题域”这样的循环学术逻辑;在《中国宪法权利“新”类型的划分、解释与应用》一文中,从规范依据和价值基础两个方面对中国宪法权利做出了一种全新的类型划分,并对相关宪法难题作出了一种全新的解释。
闫海
【人物简介】
男,1976年出生,法学博士,辽宁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2014年被遴选为“辽宁大学十佳杰出青年人物”。担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等。
【主要成就】
闫海在《法学家》《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出版独著专著《货币即权力:货币调控权论》(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公共预算过程、机构与权力:一个法政治学研究范式》(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主编《中国能源革命的法制建构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我国人身保险法的发展与革新》(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金融生态视角下的银行私法发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年版)等。他先后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2项)、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2项)、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2项)、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省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及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3项)等20多项课题。其独著的《货币即权力:货币调控权论》(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一书对货币政策予以全方位、系统化的权威解析与法制重构。
田鹏辉
【人物简介】
男,1970年出生,法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刑法学科负责人,第十五届沈阳市政协委员。教育部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论文评价专家,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辽宁省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辽宁省犯罪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刑法学会理事,辽宁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成就】
多年来,田鹏辉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法学教学新模式。他始终坚信,法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让人们在具体的个案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进而提升司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他特别注重实践教学和互动教学,始终坚持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来分析法条、阐释法理,一直在努力实现“讲得通、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的预期目标。
在投身教学改革的同时,他还积极进行科学研究,触碰法学理论中的前沿和热点,并将在公务员经历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认知融入法学研究之中。近年来在中国检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出版《片面共犯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多部,在《光明日报》《法商研究》《当代法学》等核心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刑事司法宽容及其偏差控制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刑事被害人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等十余项。连续四届获辽宁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其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成果,对沈阳师范大学成功获批首批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起到了比较重要的支撑作用。
杨悦
【人物简介】
女,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十二届民革中央委员,辽宁省政协委员。
【主要成就】
杨悦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和涉外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她是一名优秀的民商审判领域高级法官,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司法审判管理者。多年来,其年均阅卷不少于百余本,参与研究案件数百件。她还始终坚持带头主审重大热难点案件。由其指导签批、担任审判长或亲自承办的一大批重要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
她于2009年筹备创建了“沈阳市应用法学研究会”,近十年间先后领导或直接完成了十几项省部级课题项目。其曾受最高法院指派多次代表中国法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2012、2013年,代笔中国法官参加世界法律大会并作了英文主题演讲,获得与会各国代表一致好评,为中国法官争得了荣誉。她在商事法律特别是“公司法”“破产法”法学理论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其撰写的多篇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文章入选《中国破产法论坛》,并在多份国家重点中文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多篇文章。其所撰写的专著《跨境破产部分制度性法律问题研究》已经被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弥补了当前国内关于“跨境破产”法律研究方面的不足。其所撰写的另一部法学专著《破产法律制度实施困境与破解》,是针对当前破产法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滞阻和困境所做的一次全面深入研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目前已经申报“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
樊志军
【人物简介】
男,1970年出生,法学博士研究生,新民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兼职教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兼职教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主要成就】
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樊志军学生时代的梦想,因此,走出校园后,他便开启了自己的逐梦之路。多年来,他从最基层的工作做起,书记员、助审员,直到现在的副院级审判员,一步一个脚印,近30年时间始终耕耘在司法实践一线。
他非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其出版的专著《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关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角》一书,着眼于司法实践中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混合,以侵权法的扩张为视角,深入反思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合同法与侵权法的关系。梳理了侵权责任法对合同法传统理念的冲击。从合同法价值体系、契约性经济对侵权救济的补充等方面对合同责任进行了规范选择和制度设计,创设了“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保护责任”为核心的三元救济体系,提出了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的建议。他不但发表了《论继承人放弃继承与债权人之撤销权》《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关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角》等诸多学术论文,还参与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继承法修改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研究”、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重点调研课题《人民法院民商事裁判瑕疵及处理对策》、“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主持了辽宁省法学会重点课题《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研究》,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创新,为司法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财富。
张辉
【人物简介】
男,1965年出生,三级高级检察官,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调研员、检察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曾连续7年作为兼职教师为沈阳市两级检察机关新录用人员培训班主讲《反贪办案流程》。
【主要成就】
从事检察工作21年来,张辉一直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担任侦查员,亲自主办或参与办理了一百多起贪污贿赂案件,具有丰富的检察实践经验。他从2004年开始进行反贪办案程序研究,2005年执笔编制了《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流程图》,使抽象的反贪办案程序在一张图表中形象、直观、全面、准确的展现出来,完整地反映了从受案、初查、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和立卷归档的办理反贪案件全部程序,该流程图曾在沈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试用,反贪干警人手一张,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规范化建设起到推动作用。后被收录到《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全程规范指南》《反贪实战全程指南》中,供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干警实战中借鉴参考。他针对纸质台账登记线索方式难以适应线索统一管理的现状,提出建立电子台账的建议,并与有关技术公司合作开发了“举报线索管理系统”,提出并执笔了该系统的技术目标、协商确定了技术参数,该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对大数据时代科学管理线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此外,他还发表了《心理学视野下贪污贿赂犯罪拒供问题分析及对策》《贪污贿赂罪法条关系及其应用》《用大数据助推反贪信息化侦查》等诸多学术论文,在系统内颇具影响力。
李宗胜
【人物简介】
男,1969年出生,一级律师,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合同法论坛副主任,沈阳市政协委员,沈阳市人大立法顾问,全国优秀律师。
【主要成就】
李宗胜自1999年执业以来,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公开发表二十余篇学术论文。多年来,在立法研究中,他作为起草人,于2015年参与了我省立法法修订后第一部委托第三方起草的省政府规章《辽宁省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参与起草省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部分章节,起草省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水路运输管理办法》,参与并起草国土资源部立法调研课题《不动产仲裁法立法调研报告》。同时,李宗胜撰写的论文《设区的市立法应着眼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实践与参考》被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采纳并发表。除发表学术论文以外,他还作为主编起草《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操作指引》,先后参与多本著作的编撰工作。其主编的《合同之诉——不同视角下合同案例审视》一经问世,便引起业界震动。该书从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释6个方面共选出22个经典案例,在律师点评并且提出止争策略之后又集合了一批既有实践经验又有深厚法律功底的资深法官和一批优秀的法律专家分别从法官和专家视角对每个案例进行点评。
他在法学方面的研究没有止步,其将理论研究灵活的运用在法律实务中,同时又从实务中不断总结经验,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由问题着手研究理论,进而深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