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辽宁经济发展的大事,而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是辽宁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根本要求。
过去一年,全省政法系统围绕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强化政法工作服务振兴发展的整体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公安机关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服务新举措”,对2287个亿元项目开展“一对一”服务;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制定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执法执业,出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二项举措。
通过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办法和举措,解决一批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依法处理一批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有效地提高了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辽宁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可以说,营商环境“优化”的本质就是“法治化”。从客观上讲,目前我省的法治环境与理想状态还有一定差距,进而影响一些企业对辽宁整体营商环境的体验和评价。
目前辽宁新一轮振兴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期,越是在振兴发展的关键阶段,政法机关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责任就越是重大。正因如此,今年省委政法委继续把“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省政法系统的主要工作之一。
时事相催,重任在肩。在今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政法各单位应在工作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规则。要依法打击金融、税收征管、民生等领域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去产能、防风险法治保障。要狠抓政法单位服务窗口建设,健全执法为民长效机制,提高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
法盛则政兴。法治化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改革发展的“护航舰”。全省政法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感、使命感,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为辽宁“聚人聚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