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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处江湖之远到“居庙堂之高” 辽宁律师的参政议政之路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王奇 | 发布时间: 2018-03-16 09:36

  近年来,全省律师群体参政议政的人数不断增加。今年,我省共有17名律师当选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其中,省人大代表10名,省政协委员7名,为历届人数最多的一次。那么,我省律师的参政议政之路是怎样走过的,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过去】1979年即有律师“登堂入室”

  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休眠”20年的中国律师制度得以苏醒。

  第二年,作为鞍山市最早的两名律师之一,陈庆阳被选为鞍山市铁东区人大代表,成为辽宁律师界“登堂入室”参政议政第一人,同时也是我国地方上最早的律师人大代表之一。1980年,陈庆阳又当选为鞍山市人大代表。1993年他又成为辽宁省第八届人大代表,并连任第九届辽宁省人大代表。

  陈庆阳开创了辽宁律师参政议政的“先河”。之后,陆续有律师当选省、市、区(县)三级人大代表,为辽宁的民主法治进程,提出了很多很好的议案和建议。

  如曾当选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的潘公明律师,在2004年初向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我省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的建议》。不久,《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他的一些建议被采纳。

  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爽表示,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律师参政议政具有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律师掌握各种法律知识,熟悉各种法律规定,这种专业素质决定了律师在参政议政时能提供较为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律师工作接触面十分广泛,通过不同的案件,能够汇聚来自不同阶层的声音,更容易了解民意,能为参政议政积累第一手资料,同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注民生,传递利益诉求,提出专业性意见。”陈爽说。

  【现在】律师代表、委员人数创“历史新高”

  据省律师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省律师群体中,总计被推选了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10人,市人大代表61人,(县)区人大代表119人;省政协委员7人、市政协委员67人、(县)区政协委员203人;另有1人被推举为省党代表,3人被推举为市党代表,1人被推举为(县)区党代表。全省专职律师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已经占到4.52%。

  对于越来越多的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会长、中世律所联盟·同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兴权认为,这既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有关,也离不开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协会对这项工作的推动,更得益于律师群体多年来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广泛认可。

  葫芦岛市政协委员王唯伊表示,越来越多的律师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就意味着越来越多思维严谨、情感客观、法律知识丰富、熟知社会经济生活的专业人士站到了政治舞台的中央。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可以更有效地助力法治政府的建立与完善,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福音。

  【未来】拟成立专门机构推进律师参政议政

  如何让各级律师代表和委员们更好履职?作为省律师协会的“掌门人”,杨兴权有着自己的思考。

  他告诉记者,今年省两会召开前,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专门召集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开会,就律师参政议政的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对下一步律师如何更好参政议政发挥作用,进行了认真研究。

  杨兴权认为,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于扩大律师的影响力,更好为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都是很好的机遇。但与此同时也是非常重大的挑战,能否把握住这个机遇,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充分发挥作用,是摆在所有这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面前的一个课题,也是摆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面前的一个课题。

  “为了推进律师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工作,我们考虑在省律师协会建立律师参政议政推进专门委员会,作为省律师协会的一个专门机构。与此同时,会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培训,尤其是在政治方面和参政议政能力方面的培训。此外,省律协还将带领这些代表和委员研究一些重大课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为辽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杨兴权说。

  【专访】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

建真言 建诤言 建良言

  登场人物:李宗胜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2007年起,李宗胜连续三届当选沈阳市政协委员。在16年的参政议政生涯中,他的提案涉及金融企业招商引资、沈阳市第一家惠民医院、商业核心区建设、平安沈阳建设、雾霾治理、加强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等多个方面。

  今年全国两会前,本报记者对李宗胜进行了专访。

  《辽宁法制报》:对于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而且是我省唯一一名律师全国人大代表,您有何感受?对于未来五年的履职有何打算?

  李宗胜:这来自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在人大、政协和党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支持下的结果,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指引下,对律师行业的充分认识和高度认可。在五年任期内,我将始终如一地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基础,时刻清醒自己从哪里来,应该到哪里去,即抬头走路,又脚踏实地,坚持以平常心,走好每一步,以常态化思想和行为,时刻听取人民的心声,不断学习,努力使自己变得厚重,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建真言、建诤言、建良言,敢于担当,不辱使命。

  《辽宁法制报》:我们注意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22名律师,数量远多于上一届的15名。如何看待越来越多的律师当选人大代表?

  李宗胜:一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指引下,律师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律师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与我国进入新时代息息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生存问题已经不是主要问题,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任何一个方面都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这种状况下,以党中央、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发展需要,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律师人数扩容就成为必然。

  《辽宁法制报》:在此次大会上,您会提出哪些议案或代表建议?

  李宗胜:我准备了三份建议:一是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本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审议表决,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势必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发生转变,这就需要对《刑事诉讼法》进行及时修改调整,以保持法律的科学性、统一性和严肃性。

  二是在执业过程中,我遇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相应条款,在行政机关做出强制行为后,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等待行政相对人超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起诉期限后,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直接可能导致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力、拘束力、效率大打折扣,比如,一个征地修路行为,极可能因为六个月的起诉时间、一审的六个月审限、二审的三个月审限,使征地行为要等到至少十五个月后才进入执行程序,导致行政行为权威性降低、效力下降,实质上,也不利于其他被证实人利益的维护,这从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即有效,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就具有强制性的特征不符,也不利于行政机关的高效运转。所以,建议作出相应修改。

  三是由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顺利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越来越宽,人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亟须法治化,从而使公共法律服务成为服务社会、全民守法的一个强有力抓手,因此,建议对此应该及时立法,出台《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从而使制度化的公共法律服务走向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