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为了方便距离县市区法院较远的群众诉讼,设立了派出法庭,这样当事人可以少走一些路,到派出法庭就可以立案打官司,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但对于在派出法庭工作的法官和干警来说,其中有的人就离家很远了。3月6日,记者来到盖州市人民法院北海新区人民法庭,体验在农村的派出法庭是如何办案的。
记者协助办案的法官叫于中洋,他在法院工作已经8年了。他的家在营口市鲅鱼圈区,距离法庭有1个多小时的车程。这两天道路不太好走,于是3月5日晚上,于中洋就没有回家,而是住在了法庭为干警提供的宿舍。北海新区法庭庭长杨宪伟告诉记者,法庭现有员额法官4名、书记员4名、保安人员2名,还有其他人员3名。其中大部分家都距离法庭较远,如果第二天有庭审的话,那么有的干警为了不影响开庭,常常就住在宿舍。
记者见到于中洋的时候,是早上7时40分,他正在为一起欠款纠纷案件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虽然这个案件并不大,但一向严谨的于中洋还是不敢有丝毫大意,认真翻阅卷宗。见到记者,他说:“你也看看这个案卷,这对你旁听案件很有好处。”于是,记者开始翻阅起来。
案件的情况是这样的:张某与陈某本来是好朋友,两个人合伙购买设备经营一家加工厂。2017年厂子经营出现困难,两个人决定不再合伙并签订协议,张某退出,陈某返给张某5万元钱。转眼一年过去了,张某多次找陈某要钱,陈某总是以自己没有钱而不兑现协议约定,这样张某才起诉陈某。
开庭审理欠款纠纷案件
9时,张某、陈某坐在了审判法庭,记者与于中洋走了进去。于中洋敲响了法槌,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庭审的注意事项, 然后进行了法庭调查。这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中,陈某承认自己的确没有给付张某钱款,但其辩称自己确实手头没有足够的钱。于中洋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都表示愿意。见此,记者和于中洋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
记者观察,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因为钱的事结仇,而5万元钱又不是很大的数目。于是于中洋和记者都希望两人不要伤和气,双方既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要为对方着想。最后,陈某表示半年后给付张某所有的欠款,而张某表示利息不要了。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两个人没有互相责骂,和和气气地离开了法庭。
在午休时,杨宪伟向记者介绍了北海新区法庭的情况。记者发现,立案服务大厅的旁边有间办公室,牌子上写着“律师工作室”。记者走过很多县市区法院以及派出法庭,而作为地处农村的法庭竟然有“律师工作室”,确实罕见,这让记者有点惊喜。杨宪伟告诉记者,这是营口地区首家设在法庭的“律师工作室”,不仅起到了答疑解惑作用,更重要的是起到了诉前调解的作用。不少案件在这一环节就化解了纠纷,当事人或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了事,节约了审判资源。
律师工作室内正在调解
13时40分,某法律服务所主任王洪程到法庭值班,在他调解下,某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李某的物业费纠纷案件以达成调解协议告一段落。业主李某说,要不是物业公司的张某说话不好听,他就把物业费交了。张某说,李某要是早交物业费,态度好点,少交点也行。记者也参与了调解。在大家调解下,张某同意把1000元的物业费打折,李某表示回家就把物业费交上。在大家的说笑中,两名当事人离开了法庭。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夕阳西下。在北海新区法庭,记者感受到这里的法官坚守基层法庭,不仅在审判法庭办案,还要走到田间地头、走进村民家中了解案件细节,聆听百姓疾苦,化解矛盾纠纷。他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甘于清苦,默默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