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变,就定在3月6日下午了!好,那到时候见。”3月1日,记者刚迈进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室办公室的门,就听到张楠主任对着话筒说这句话。
见记者进屋,张楠递过来一个眼神,示意记者先坐,然后随手拽到眼前一个小本,动作麻利地记下了两行字。
“我也是刚到,还没等坐下,学校就来电话了,跟我确认开学第一堂普法宣传课时间。”说着,张楠便起身,将记者领到隔壁屋。
张楠(左)向记者介绍“未检”工作
这是一个小会议室,一面墙上贴的全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展板。“我们和平未检室成立于2009年4月,现有办案人3名,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郭岩主管,主要负责办理侦查机关移送的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但仍在校的学生实施犯罪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为了让记者更好地了解今日所要体验的工作,张楠介绍道,“我们未检室成立以来,加强了同未成年人家长、所在学校、社区的联系,对涉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时建立帮教档案,组成帮教小组,共同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挽救工作,并定期到所在学校、社区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其改造情况。”
简单介绍过后,记者随张楠回到她所在的办公室,她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类似通讯录的表格,“按照之前的约定,今天我们要去看守所为刚刚已达成和解协议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办理释放和取保候审手续。但提前需要打电话再沟通一下,我教你,你来打。”
记者在张楠指导下给看守所打电话
张楠将电话所需要说清的内容告诉记者,然后指着通讯录上记载的电话号码,让记者拨打过去。“同志,您好!这里是和平区检察院,经过我们的审查和调解,吴波(化名)这个案子已经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程序改变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我们今天下午带着释放通知书去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几家学校,陆续敲定了3月份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时间。
一番沟通联系过后,时间已至10时45分,记者刚想起身活动活动。
记者(右一)参加联席会议
“科长,你昨天说的那个快到期的疑难案件,今儿还讨论不?”该院未检科科员张可新把头探进办公室。“好的,马上,你们去会议室等我。”正在书柜前找材料的张楠,放下了刚抽出的一摞卷,随即拿出最下面一层中间位置的另一摞卷,“我们现在要开一个联席会议,主要讨论一下对已达成和解协议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张楠对记者说。
会议结束已11时30分,中午大家在院里食堂简单吃了一口饭,就开始回办公室准备下午去看守所的相关文件。
13时整,记者和张楠下楼,上了车。在车上,张楠简述了该案的经过:犯罪嫌疑人是1999年出生的,案发时刚满18周岁,在此之前从未有过任何行政、刑事处罚的记录,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个人感情纠纷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并且造成了被害人轻伤的后果。
“这起案件批捕阶段不是我们办理的,因为犯罪嫌疑人案发后隐瞒了自己的学生身份,而且他已经年满18周岁,所以按照普通刑事案件被依法批准逮捕,之后他向侦查机关交代了自己是在校大学生的情况,这起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才移送我们未检室办理。”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此案符合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随即在对犯罪嫌疑人提审时我们主动联系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就该项制度进行了告知和详细地讲解,犯罪嫌疑人表示非常后悔。”
张楠说,在得知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并希望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后,她们又立即帮助其联系了被害人,并联合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一起帮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进行和解。因犯罪嫌疑人的态度诚恳,现被害人已同意和解,且双方家属已经赔偿和解完毕,并签订了协议。“今天,我们就是去放人的。”
记者(左)与检察官去看守所“放人”
40分钟后,记者到达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当吴波得知自己马上就要重返校园,激动得眼泪在眼里打转,他张了半天嘴没说出话来,深吸了两口气后,诚恳地对我们说:“请您放心,我一定会继续完成学业,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了。”
回程的车上,张楠看着窗外,嘴角挂着笑。注意到记者的目光,她笑着对记者说:“每次这样的时刻,我心里都特别开心,我们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都会关乎这个孩子未来的前途,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教育他们,希望他们能够痛改前非、洗心革面,能够拥有更好的人生。”
记者不禁感慨,这个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教育、案后帮扶等功能于一体的部门,承载着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重任。这里的每一名检察官,都在时刻遵循“慎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将教育挽救工作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在发挥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