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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亮点解读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王奇 | 发布时间: 2018-01-30 17:12

  解读嘉宾:邵琰 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

  1月30日上午,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的工作报告。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数读报告】

  五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102001件131502人、提供公诉175948件237640人。

  先后制定、实施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40条意见和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21条意见。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摸排案件线索266件,立案13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7件。

  依法查办梁滨等4名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原省部级干部、110名原厅局级干部、987名原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遴选出员额检察官4001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5.1%。

  深入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

  摘要:五年来,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解读:检察院在日常工作中树立起"稳定是根本大局,平安是基本民生"的发展观,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出发点,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落脚点,准确有力地惩治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主动服务保障辽宁经济发展

  摘要:检察院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先后制定、实施各种意见数十条;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解读:检察院对于我省经济改革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研究。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了对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和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坚决惩治了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为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

  摘要: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解读: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保障改革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真抓实干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起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了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了矛盾化解合力。

  "打虎""拍蝇"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摘要:五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坚定不移地履行反腐责任,在"打虎""拍蝇""猎狐"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

  解读: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很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司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摘要:完成全省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权力清单,建立新型办案模式;顺利完成全省检察机关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转隶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解读: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我省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使检察官素质结构更加合理,办案质量、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对职务犯罪侦查权重新配置与调整的重大制度改革,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转型发展,给检察机关带来了系统性、根本性的影响。我省检察机关积极对其相关职能作出了调整与完善,使监察体制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摘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投入到依法打击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中,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自身素质,继续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

  解读: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键力量,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不断深入,司法检察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会更加得到重视。检察机关在未来的工作中应确立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理念,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也要坚持循序渐进、求真务实,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期待我省检察机关能够在新征程中施展新作为,在新发展中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