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2017年以来,石家庄市司法局创新推出“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工作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律师和公证顾问,此举被石家庄市政府列为2017年利民惠民十件实事之一。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几年,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取得良好成效,法律资源越来越多,法律援助越来越便民,法律服务形式更加丰富多样,百姓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由于各政府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不了解,参与度不高,导致出现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另外,各地在实践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时尚未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这些都严重影响到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良性发展。
2017年,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尽快补齐短板,打通“最后一公里”,让更多的百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