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司法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份开展“律师驻队”模式试点。
所谓“律师驻队”模式,是指城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常驻城管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执法。
律师随城管执法最早出现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城管执法队,且收效明显。据媒体报道,2015年前该执法队平均每年遭遇暴力抗法事件在300件以上,而2015年全年没超过10件。案件执行率进一步提升到99%。
律师驻队,在城管执法者与商贩之间,不仅加入了律师这个第三方角色,更搭建起了法治化的利益表达平台。通过利用律师熟悉法律业务的独特优势,最终让以往的“猫鼠游戏”得以回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律师积极参与到城市治理中来。2016年11月,由京、津、冀、沪、渝五省市律协主办的首届“城市治理与律师服务”研讨会在京召开,旨在为优化城市治理建言献策。笔者注意到,该研讨会共设置近20个议题,几乎涵盖了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
由于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律师参与城市治理既可以为执法者提供法律服务,为他们依法执法进行法律把关,又可以通过发律师函,对违法者的行为进行详细的法律说明和解释,从而让被管理者重拾对法治的信任,对优化城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