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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到营口调研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姚恩伟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7-11-15 08:58
省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到营口调研提出
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每个环节
 
  本报讯 11月9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一行到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世赢,营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庆明陪同调研。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静春汇报了营口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今年以来各项重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明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于天敏对营口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营口两级检察院工作思路清晰,围绕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打造营商环境,建设平安营口、法治营口方面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各项成果显著。于天敏强调,要做好年终岁尾的各项工作,首先要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制定好学习方案,通过学习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结合检察工作,找好学习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让每一名检察干警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自觉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其次要认真做好当前几项重点检察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强化政治担当,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保证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明年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检察工作新环境,谋划好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推进调研、信息、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开展,积极宣传检察工作,及时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检察工作,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姜庆明表示,近年来,营口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市委和全市上下的好评和认可。下一步,全市检察系统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一如既往、全力以赴,扎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全市、全省政法工作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