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娇艳,2007年2月考入康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法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等职务,现任康平县法院民事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扎根审判一线10年以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其中不乏疑难杂案,每年的结案数量和案件质量均名列前茅,连续多年荣获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她带领的民三庭也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合议庭。

“成绩都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我还要继续努力。”近日,记者采访蒋娇艳法官时,她这样谦虚地说。“她承办的案件不仅是我们庭最多的,而且办案速度快,程序严谨。”谈到蒋娇艳办案,民三庭的同事们感叹道。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是蒋娇艳铭刻在心中的工作准则。
记者了解到,蒋娇艳所在的民三庭审理的案件包括物权、债权、侵权、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房地产、医疗纠纷、土地承包等各类型复杂案件,案件涉及范围广、数量多、类型杂。针对该庭新任法官居多的实际情况,她率先垂范,勇挑重担,在所在庭室承办的案件数量最多,并积极承担了本庭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办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凡涉及系列案件也都是由她牵头研究审判思路、组织开庭审理并撰写法律文书。蒋娇艳对办案质量有着近似苛刻的要求,在案件类型、案件难度逐年增长的形势下,她始终坚持踏踏实实办案,不为了结案而匆匆简单作出裁判,迎难而上,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即使是枝节问题也要查得明明白白。她办理的每个案件无论难易都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尽最大努力做到案结事了。10年来,无一件错案或瑕疵案件,无一件涉诉信访案件。
“除了疑难杂案,每个老百姓的权益都记挂在她心上。”采访中,记者还听到了这样的评价。
康平人李某在工地工作时不慎摔倒,造成左手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因工作单位不予以赔偿,李某只好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以便日后进行工伤鉴定和追要工伤赔偿等。受理此案的蒋娇艳为了减轻李某诉累,对涉案的后续纠纷进行并案调解。按照雇佣关系进行赔偿的话,李某至少可获得1.8万元的赔偿。蒋娇艳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讲清利害,积极进行调解。经劝说和调解,建筑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给李某1.5万元。随后,双方签订完调解协议,李某当庭便拿到了全部赔偿款。对此,李某感激万分,“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就能拿到赔偿款。这要是没有法官热心帮忙,我怎么也得还等上两三年才能拿着钱。”
民三庭审理的民事案件范围广、类型杂,对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使知识储备能够适应案件类型的需要,蒋娇艳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只要是与审判业务有关的培训学习,不管是中院每年组织的法官续职培训还是各种视频业务会议,她都积极组织民三庭的全体审判人员参加。她和同事合作撰写的《法律修辞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的应用》一文获得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根据康平地区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较多的实际情况,她撰写了《农户内部成员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的调研文章,并在《法官论坛》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