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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银州区一个房产项目因消防工程纠纷停摆近三年。承办法官发现,争议根源在于消防新标引发的增项费用分歧。在政府联动支持下,法官摒弃机械裁判,通过厘清法律责任、算明得失账,促成双方就增量资金分担及复工达成调解。

办案人:李忠
职务: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这起标的额96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不仅仅是一纸诉状,更是数百户家庭翘首以盼的安居梦,也是两家企业背水一战的生存局。
原告是江苏的一家建设公司,被告是辽宁本地的一家消防工程公司。时间回溯到三年前,2023年6月10日,双方签订了这份消防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仅4个月。可谁能想到,因费用分歧,工地一停就是近三年。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索赔250万元。
起初,原告咬定被告“恶意违约”,被告则闭口不言,只是消极应对。如果按照常规流程,查合同条款、看违约事实,一纸判决解除合同并不难。但那样做,原告需要重新招标、找队伍,这中间的空窗期加上建材涨价的成本,250万元的索赔款恐怕杯水车薪;而被告一旦背上败诉记录、上了失信名单,在铁岭的建筑市场也就难以立足了。更重要的是,几百户回迁户还得继续等下去。
为了摸清症结,我多次把双方请到谈判桌前。我不急着谈法条,而是让他们“倒苦水”。听着听着,真相浮出水面。被告并非不想干,而是不敢干。原来,在施工过程中,国家对消防安全的标准提高了,工程出现了许多原合同里根本没有约定的增项。被告去找原告商量追加资金,原告认为那是被告该承担的履约成本,双方互不让步,这才陷入了僵局。
“病根”找到了,“方子”就好开了。
我没有机械地复述合同条款,而是给双方算起了几笔“明白账”。我对原告说:“如果继续这么耗着,政府盯着,百姓盼着,你们的品牌声誉要不要?即便解除了合同,重新招投标的时间成本、这两年的人工和材料涨价因素,你算过吗?250万真的够吗?”我又转向被告:“如果判决你赔钱,公司的征信黑了,以后在铁岭乃至辽宁还能接到工程吗?现在的新标准是全国性的,不如趁着现在有政府协调,把问题解决在当下。”
这几笔账算下来,会议室里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缓和了许多。大家意识到,继续对抗没有赢家,合作才是唯一的出路。
在法院的主持和区政府的协调保障下,我们开始了实质性的磋商。针对最核心的增量资金问题,我引导双方理性分担;针对后续的施工问题,我们明确了节点和责任。最终,调解协议顺利达成:对于消防工程的增量部分,由原告承担70%的资金;增量工程经各方签证确认后,由被告继续施工;被告承诺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剩余工程,并移交完整合规的工程档案资料。
如今,停工近三年的工地再次响起了机器的轰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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