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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后防线”到“第一窗口”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关月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6-07-20 08:42

  核心提示

  去年3月以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法官刘丽被派驻到浑南区综治中心工作,今年3月被任命为区综治中心诉情调处长。从“最后防线”到“第一窗口”,她不再局限于在法院内的庭审模式,而是和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起,为纠纷“把脉问诊”,力求用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修复社会关系。在参与调解一起涉及残障人士讨薪系列案件中,她把当事人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在每一个环节都坚持向前一步、主动作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刘丽

  办案人:刘丽

  职务: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今年年初,我参与调解了一起5名聋哑人讨薪系列案件。雇主失联后,这几位工友来到综治中心求助。中心当即开启绿色通道,联系区残联指派手语老师协助,并指派我和人民调解员张大姐共同开展联合调解。

  在手语老师的翻译下,我和张大姐了解到,5名工友在同一家工地从事抹灰工作,其中被拖欠工资最多的有35000元,最少的也有8000元。

  了解情况后,我负责从法律角度分析案情、厘清责任,张大姐则以她特有的沟通方式和共情能力,努力和5名工友搭建信任桥梁。我们通过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员终于联系上了之前一直“失联”的雇主。然而,雇主在电话中明确表示,自己无给付能力,拒绝通过签订调解协议等方式解决本案。对于这一情况,我们并未放弃,而是“顺藤摸瓜”将整体发包与分包脉络摸清,并将工程施工的总承包方、分包方(雇主上家)全部约到区综治中心调解室。

  经了解,总承包方已经将劳务费转入农民工专用账户,但在报劳务费时,因工长沟通有误,未报相关工友的工时费、劳务费,导致5名工友未获得足额劳动报酬。调解时,手语老师负责翻译、沟通,我负责向施工总承包方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定义务,张大姐负责以拉家常的方式,用真情实感化解矛盾。我们特意强调,工友们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精神令人敬佩,无论如何不应拖欠他们的工资。在场各方代表深受触动,总承包方当场表态,立即与分包方共同找雇主解决此事,并表示如雇主不予解决,同意先把工友的劳务费补上,再找雇主清偿,双方达成合意,工人们满意离去。

  事后了解到,5名工友都拿到了应得的报酬。帮助农民工讨薪,协助腿脚不便的老人维权,手把手教当事人填写示范文本起诉状,化解老人赡养、子女抚养等家事纠纷……这样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发生,越来越多的矛盾在这里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回想自己立志学习法学专业的初心,就是要维护公平正义,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穿上法袍后,我又来到综治中心,我不只是“裁判者”,更是“交心者”和“服务者”;法律不再是纸面上的条文,而是群众身边的“护身符”;综治中心不只是解纷的“关口”,而是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让群众安心的“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