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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限额监管“活封”护住企业生机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晓艳 本报记者 黄硕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6-05-12 09:18

  核心提示

  海州区法院在审理阜新某购物中心与盘锦某物业公司阜新分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执行案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被执行人资金周转困难、账户冻结将致经营停摆的情况,摒弃“一刀切”执行方式,采取账户限额监管“活封”措施,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既保障胜诉方权益,又助力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案件顺利推进并获当事人认可,本案成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周宇

  办案人:周宇

  职务: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四级法官

  作为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基层法官,办结阜新某购物中心与盘锦某物业公司阜新分公司(下简称某物业)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执行案后,我对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了更为真切且深刻的感悟。

  这起案件标的为40万元电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们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某物业财产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其企业账户仅有1万余元,并无其他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冻结账户后,我们了解到,该物业公司还在正常运营,负责多个小区的物业服务,账户资金关乎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税费上缴及小区日常维修维护,一旦全额冻结,企业将直接陷入经营停滞,不仅面临倒闭风险,更会影响到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引发连锁民生问题。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急需兑现,一边是被执行企业生存发展的现实困境,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如果单纯采取“一刀切”的查封冻结措施,看似是依法办案,却会把企业逼入绝境,违背司法服务发展大局的初衷。为此,我们执行局专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反复斟酌执行方案,始终坚守依法保障胜诉权益与兼顾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决定摒弃粗放执行方式,采用“活封”柔性执行措施。

  后续工作中,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下沟通,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向申请执行人讲解善意文明执行的内涵,以及“活封”措施的合法性与安全性,逐一化解其顾虑。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征得双方同意,依法将全额账户冻结变更为限额监管冻结,同时明确要求被执行人定期报送财务流水、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如今案件顺利推进,已累计执行到位8.5万元,被执行人也专程送来锦旗,这是对我们执行工作的认可。一纸“活封”裁定,守住了法律底线,也护住了企业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