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24年1月,吴某在盘山县农村一民房里组织8人用麻将“推白脸”赌博,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赌资近16万元,并查明另有刘某某、李某某帮忙打杂。法院分清主从犯,结合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刑,还对刘某某适用缓刑。该案的办理既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赌博的决心,也提醒大家别沾赌、别帮赌,守住乡村的清风正气。

办案人:刘慧帝
职务:盘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2024年1月12日晚,盘山县甜水镇张家村的一处平房内,被告人吴某组织玩家孙某某、高某等8人用麻将牌以“推白脸”的形式进行赌博,被现场查获赌资15.89万元,吴某抽头渔利3700元。被告人刘某某为吴某联系赌博场所,并帮助吴某接送参赌人员。被告人李某某在赌博现场帮助吴某为参赌人员兑换赌资。
我在办理本案时认为,被告人吴某、刘某某、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吴某作用主要,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作用次要,系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始终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具有犯罪前科,可对其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宣告缓刑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故决定对被告人刘某某适用缓刑。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李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赌博是滋生违法犯罪、破坏社会秩序的毒瘤,不仅会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还易引发家庭破裂、暴力冲突、诈骗等次生问题,严重影响基层社会稳定。本案是典型的农村地区聚众赌博案件,涉案人员利用民房作为赌博场所,以“抽白脸”形式组织赌博,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反映出部分群众对赌博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认识不足。
本案的依法审理,一方面明确了赌博犯罪的认定标准,清晰区分了主从犯的责任边界,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通过对坦白、认罪认罚、前科等情节的依法考量,精准适用刑罚,既体现了对主动认罪悔罪者的从宽处理,也警示了有前科者再次犯罪的法律后果,具有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