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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中院:“三项机制”赋能发展更快、更优、更高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振兴 王庆花 本报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6-03-26 13:32

  新一年“开门季”,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央企国企改革发展法治服务专班”先后走进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公司、葫芦岛市工程咨询集团问需解难。自2025年以来,葫芦岛中院以跨部门协同、全周期服务、提质效攻坚三项机制为抓手,构建起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专班”进企,正是“三项机制”赋能营商环境优化的生动注脚之一。

  跨部门协同

  打破壁垒聚合力

  “以前处理不动产司法处置的涉税问题,手续繁琐,耗时长,现在5天就办完了。”通过司法拍卖竞得厂房的某小微企业负责人张先生对营商环境的改善由衷赞许。

  针对不动产司法处置环节中存在的多项“堵点”,葫芦岛中院主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法税协作机制。机制落地以来,两级法税机关协同处置涉税案件30余起,追缴税款4.15亿元,化解涉税争议13起,还助力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完成17.3万元少缴税款扣划,为全省跨区域法税协同提供范本。

  葫芦岛中院跨部门协同模式延伸至多个领域。联合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签署地理标志与驰名商标联合保护意见。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同机制,打通“行政调查+司法调解”快速响应通道;联合多部门开展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程,发布全省首个《长城司法保护令》;与大连海事法院共建葫芦岛巡回审判点,让海事海商案件当事人告别长途奔波,切实降低诉讼成本。

  全周期服务

  定制护航优供给

  “我们经营中面临咨询合同纠纷、招投标合规管理、劳动用工保障等诸多法律问题,希望法院给予精准指导。”葫芦岛市工程咨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延萍在“专班”进企时求知若渴,专班成员针对性地进行答疑解惑。

  葫芦岛中院创新建立“法治服务专班+双联络员”制度,成立大项目、央国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4个法治服务专班,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院领导带头联系企业,2025年走访在建项目、重点企业及商会116家,解决涉企法律问题20件。针对企业高频法律风险点,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题培训,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覆盖企业200余家;制发风险防范提示手册,提出建议104条,精选20个典型案例编制法治指引,从源头降低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提质效攻坚

  精准解纷减负担

  “没想到纠纷能这么快化解,为我们节省了大量时间和成本。”纠纷成功调解后,沈阳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不禁赞叹。

  葫芦岛中院建立的超期、评查、问询等7项制度,推动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在最高人民法院绩效考核13项主要指标中全部位于或优于合理区间,其中12项指标同比趋优。建立审限动态预警机制,2025年累计清结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383件;审结涉企案件26612件,结案率同比提升3.99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从66天缩短至47天,平均庭审时长仅42分钟。规范司法鉴定流程,司法鉴定案件同比减少257件,平均周期缩短13天,费用下降45%以上。在23名农民工讨薪案中,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先行调解,既保障农民工权益,又避免无责任建筑企业陷入长期诉讼,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2025年,该院先行调解案件8752件,居全省前列。

  该院推行“刚性执行+柔性施策”双轨机制,2025年,执行完毕案件4350件,同比增长26%;执行到位金额5.36亿元,同比增长12%。对恶意逃废债行为重拳出击,对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则采取“活封活扣”“分期履行”等柔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执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首次采用“预重整+重整”模式,61天高效审结某热力公司破产重整案,实现债权人权益保障与企业重生共赢。

  “三项机制”推行以来,葫芦岛地区涉企纠纷数量年均下降超10%,法治效能持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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