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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用真诚爱心擦亮控申窗口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邵小桐 张乐悦/文 记者 蔡冰/摄 | 发布时间: 2017-09-29 00:07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已连续八次被评为省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连续六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荣誉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勇往直前,用真诚和爱心擦亮控申工作这扇窗。”谈到未来,控申处处长孙玲平静的语气中透露着坚毅和执着。
 

9月21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举报和控告申诉受理中心检察官在接待群众
 
  “大娘,您需要带一审二审再审判决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抗诉申请书一份。”9月21日上午10点多,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的接待窗口内,一位身着蓝色检察制服的年轻女孩面带笑容,语气温和地对面前的老人说。
 
  “啥?姑娘,我这耳背没听清!”老人右手拄着拐棍,颤颤巍巍地往前挪了一步,将头更靠近窗口一些。
 
  窗口内的女孩见状,直接走了出来,到老人的面前又一字一句地说了几遍申请抗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又担心老人记不住,还用纸笔把刚刚说的一一写了上去,并规规矩矩地折好放进了老人的上衣口袋里。
 
  老人终于一扫满脸愁容,高兴地说:“懂了,懂了,我这么大岁数了,又聋,到哪都不招人待见,真是谢谢你了姑娘,这么好心眼啊!”
 
  女孩微笑道:“大娘,这是我的工作,应该的!”她把这位老人搀扶着送走后,又继续接待下一位上访人,从始至终,她都面带笑容,让人感受到如春日阳光般的轻柔温暖。
 
  “这姑娘是我们处的赵丹红,今天接待窗口正轮班到她,她所做的正是我们处9名检察官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见记者对着接待窗口举起相机,控申处处长孙玲向记者介绍着,“控申处是检察院的窗口,我经常告诉他们要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我们是他们的‘家人’。”
 
  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近500件,其中,刑事申诉案件就有11件。
 
  “现在,刑事申诉案件每年都有增加。如果检察机关仅仅运用‘以法论法,就案论案’的方式办理案件,很难使申诉人信服。而申诉人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反复申诉,既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也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孙玲说。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率先尝试运用刑事申诉和解方式,以“人”为中心解决法律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今年起,该处将和解机制纳入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程序,并成功办理一起申诉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
 
  申诉人毛某、被申诉人蒋某均为某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两人在公司的经营中产生矛盾,毛某认为蒋某利用其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货款占为己有。公安机关调查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起诉意见。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蒋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毛某不服,遂向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提出申诉。该处经审查认为,本案不符合提起抗诉的条件。
 
  考虑到本案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引发股东利益受损、员工失业等现实情况,该处引入刑事申诉和解机制,通过释法析理和不断沟通协商,最终使申诉人毛某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