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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服务惠及百姓是法治中国的题中之义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奇 | 发布时间: 2017-09-26 09:36
  日前,司法部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试想一下这样的场景:当你遇到一个法律问题,想请律师帮忙解决的时候,只要拿出手机登录公共法律服务移动互联窗口,所有的问题都能够搞定。这种百姓遇到法律问题到平台寻求帮助、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法律难题的体验,正是司法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要达到的目标。
 
  曾几何时,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仅局限于帮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打官司。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这实际指出了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要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要扩大覆盖面;二是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近两年,很多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用活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建立了“指尖上”+“面对面”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但在优质司法服务资源逐渐向基层倾斜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如缺少专业人才、政府投入均等程度不足等问题。
 
  随着司法部《意见》的出台,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写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信上述问题一定会得到切实解决。用不了多久,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就会建成,届时人民群众、各类社会主体在需要时都能在平台上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这也正是法治中国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