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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亲密无间的恋人为何突然消失,手机屏幕的背后,是无微不至的爱,还是一场越陷越深的骗局?近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以“网恋”为名,一人分饰介绍人和恋爱对象实施诈骗的杭某某,依法向溪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人:魏玮
职务: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因长期没找到合适的恋爱对象,刘某和家人都很着急。2023年春节,刘某在表妹杭某某家做客时,杭某某突然提出要为表哥做媒,把自己的朋友“张某”介绍给刘某交往,并推送了微信。
随后两人聊得十分投缘,“张某”嘘寒问暖、体贴备至,深陷情网的刘某逐渐迷失,对于“张某”提出的借钱、用钱需求也是有求必应。“张某”先后以生病住院、经营微商等理由在刘某处获得微信转款52万余元。
交往期间,二人没有见过面,也没有进行过语音、视频通话,对于刘某见面的请求,“张某”更是百般推脱,但在表妹杭某某的反复“调和”下,刘某始终没有产生怀疑。直至2024年底,当刘某向“张某”讨要钱款时,其心目中的“恋爱对象”却彻底消失,刘某这才意识到可能遭到诈骗,于是报警求助。
经侦查,“张某”的真实身份竟是刘某的表妹杭某某。杭某某为牟取钱财,另注册微信以“张某”身份与表哥交往并实施诈骗。2024年11月6日,杭某某被警方抓获,后提请逮捕。
审查逮捕期间,我发现杭某某另有多笔转入资金十分可疑,在做出逮捕决定后,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明确可疑资金来源。经深入侦查,挖出杭某某设下的另外一场骗局:其使用同样手段冒充女子“刘某”,并将“刘某”介绍给小叔子梁某作为情侣,此后,“刘某”分别以遭遇车祸、托人帮忙找工作等理由,先后骗取梁某27万余元。今年6月13日,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将杭某某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我继续围绕电子证据进行深入审查,全面分析聊天记录和资金流水,逐项复核证据材料。最终,精准认定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杭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我也想借此案提醒大家,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网恋中要树立起防范意识,每一次转账都要多核实、多思考,留存好聊天记录和转款记录,一旦意识到被骗,要及时报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