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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赵铁龙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09-08 07:55
  本报讯 日前,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各地开展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对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对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强调:
 
  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重要使命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注重解决检察人员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要树立群众工作新理念,深入以案释法,讲好检察故事,充分运用各类媒介载体,促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犯罪行为。着力加强网络治理,营造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要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勾结串联、煽动滋事活动,惩治利用网络实施传播谣言、侮辱、诽谤、欺诈、散布色情材料、兜售非法物品等犯罪活动。对蓄意歪曲党史、军史、战史,公然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人物的行为,加强研究应对。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要用心讲好检察故事,切实提高检察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省检察院近期将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新闻宣传队伍管理,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不断深入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政治信仰、精神追求、价值取向。要做好司法改革政策解读宣讲,帮助检察人员释疑解惑,加深理解,积极拥护改革,积极投身改革。要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