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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沈阳到盘锦,帮失独老人拿到首笔赔偿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佳宁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10-23 09:48

  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赵海秀带领团队直奔盘锦市兴隆台区执行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2021年,案件原告之一的董大爷的独生子董某受雇于沈阳某商贸公司,工作岗位为送货装卸司机。2021年3月,董大爷的儿子在送货途中失联,3天后被发现猝死在车内,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亡。由于被告某商贸公司没有为董某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家属无法获得赔偿,且劳动仲裁委未受理董大爷的赔偿诉求,遂董大爷夫妻将某商贸公司诉至浑南区法院。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某商贸公司赔偿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共计90余万元。然而,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公司始终未露面,判决生效后也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根据线索多次前往疑似被执行人经营场所,但未能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在近日发现了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某在盘锦市居住生活。

  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的配合帮助下,赵海秀找到了孙某本人,但孙某不愿履行判决,在向孙某释法明理后,赵海秀将其带回兴隆台区法院。经过赵海秀一再释法,且申请人提出司法拘留申请,最终孙某的儿子代为支付3万元赔偿金,双方达成暂时和解。之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决定日后私下进行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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