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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将“冷板凳”坐成“热炕头”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李滢乐 孙硕辰/文 赵敬东/摄 | 发布时间: 2017-09-08 07:32
  一身破衣的老汉坐在检察院门口骂骂咧咧,两只鞋被丢在一米之外,散发着臭味。
 
  很多人都会绕着走。但刘锋看到后,却上前捡起鞋给老汉穿上。确认老人的问题不在检察院管理的范畴之内,解释清楚后,他还掏钱打车将老汉送回了家。
 
  刘锋是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以专业的角度消除群众的不满情绪。
 

8月31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刘锋正在接待群众来访
 
  检察院的控申处,主要职责范围是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等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的工作。
 
  而刘锋就把这些工作浓缩为两个字——“接待”。
 
  从2011年初刘锋来到控申处后,6年的时间,刘锋都在“接待”。
 
  每年,刘锋都要阅办举报信件200余件、申诉材料30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2000多人次。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国武说:“控申处这个工作不好做,很多同事都不爱做,但是刘锋就能把最普通的、谁也不愿意做的工作肩负起来,并且得到全院和百姓的认可,可以说他将这个‘冷板凳’坐成了‘热炕头’。”
 
  每次听到有人夸奖他,刘锋总是不多说什么,只是不好意思地笑一笑,而在工作中,刘锋也是这种不急不躁的性格。
 
  “我们平时接触的,都是觉得自己遇到了难处的老百姓,特别是提起申诉的当事人,他们心里肯定带着气。这些年我挨过骂,也有人动过手,但是我必须耐着性子才能处理好问题。”刘锋这样对记者说。
 
  因为总要接待群众,刘锋几乎没有固定工作的地点,甚至很多时候他的工作地点就在检察院门口。
 
  类似本文开头一幕的事情,在刘锋的工作中经常能见到,无论什么样的当事人,刘锋都是耐心接待,“只要符合申诉条件的,我们该申诉申诉,该办理办理,不符合条件的,我们也会给予合理答复。”
 
  而为了回应每一个当事人的申诉,加班也成为了刘锋工作的常态。“因为我们要求无论是收到的申诉信,还是当事人找到我们申请的申诉,都必须在一周之内给予答复。”
 
  除了认真对待每一份申诉,当当事人遇到困难时,刘锋还会第一时间伸出援手,帮其申请司法救助。
 
  2013年,已经60多岁的曲大姐找到刘锋,说因举报村工作人员贪污问题,她家遭到了报复,其果园被人放火烧了,儿子房前还出现过装汽油的啤酒瓶。
 
  随后,刘锋经过调研了解了此事,马上通过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为曲大姐申请了10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曲大姐激动地握着刘锋的手说不出话来。
 
  据了解,刘锋几年来共为4名来访群众解决救助资金29万元,这些资金切实解决了来访群众的实际问题,也让他们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