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法库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注重发挥先行调解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尽可能将纠纷化解于诉前、消弭于萌芽状态。
近日,通过“非诉解纷工作站”,该院法官与调解员紧密配合,成功化解了四家子蒙古族乡陈五十屯村村民委员会与秦某等10户村民之间的涉土地纠纷,不仅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也更有利于实现情理法的融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该案中,村集体此前发包的独生子女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村委会在依规收回土地过程中,部分村民继续耕种却未支付相应租金,遂引发纠纷。案件进入法院后,调解员陈海伟在该院党组成员尹万丰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明晰权利义务,倾听村民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协调村委会优化解决方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10户村民当场主动缴纳土地租金。
该批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村集体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村民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也为同类型土地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调解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