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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执行110”将省法院指定10起案件全突破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5-10-10 09:54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葫芦岛法院抢抓被执行人返乡过节行踪易查的黄金时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在一起此前已“终本”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中,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夜赶往连山区某书法机构,找到被执行人孙某某。经过耐心释法,孙某某当场支付5000元,并明确了剩余28000元款项的履行线索。在另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执行法官从亲情伦理、孩子成长等角度与被执行人“拉家常”,最终促使其当场结清费用,更主动预支付了下一期款项。“双节”期间,龙港区法院拘传被执行人26人,司法拘留2人,执结案件21件,执行到位金额31万余元。

  连山区人民法院建立“执行110”工作机制,在集中行动中通过拘传、发布预拘留决定书和悬赏公告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行动中,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10件案件全部取得突破,其中9件执行完毕;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20件案件中有17件取得实质性进展,6件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62万余元。

  建昌县人民法院将小标的、涉民生案件作为攻坚重点,“双节”期间对未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拉网式”查找。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3万元。同时,持续加大涉中小金融机构案件执行,执行回款6万元。

  兴城市人民法院以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为突破口,开辟“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处置”绿色通道,以高效行动守护劳动者的工钱。

  南票区人民法院于节前率先启动行动发布预拘留公告,一周内有2人主动履行完毕,1人将本金履行完毕,1人主动联系法院推进和解。

  绥中县人民法院重点攻坚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农民工工资纠纷,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行动前梳理案件26件。行动共促成当场履行5件,执行回款5万余元,其余案件均达成和解。

  截至10月8日,葫芦岛法院执行干警集中开展突击执行13次,出动干警152人次;约谈当事人100人,传唤59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5人,限制高消费40人,司法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99.85万元,达成和解协议涉及金额5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