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将昔日恋人的裸照和视频收藏后转发,导致原告照片及视频大肆传播,共涉及被告34人,部分人售卖获利,原告心理受创就医。近日,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纠纷案件,结合各被告侵权情节,依法作出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办案人:冯慧
职务:义县人民法院大榆树堡人民法庭庭长
2024年4月,温某与陈某某确立恋爱关系后,温某向陈某某多次索要其裸照和视频,收到3张裸照、8段视频,后来温某便与陈某某分手。
2024年“五一”假期期间,被告温某与另一被告赵某某在微信中谈论原告陈某某,在此过程中,被告温某主动将原告的隐私照片和视频发送给被告赵某某。此后,被告赵某某与众被告之间互相传播、转发,导致原告照片及视频大肆传播,共涉及被告34人。2024年12月,原告陈某某因心理压力过大,到医院心理门诊就诊,并口服药物治疗。
在审理此案时,我全程聚焦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力求公正断案。隐私权是自然人的重要民事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通过刺探、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
本案中,34名被告无论最初索要还是后续传播,均存在明显过错,其行为已直接侵害陈某某的隐私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综合各被告的侵权情节,法院判决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告母亲误工费及异地就学相应费用共50000元。其中,温某作为侵权源头,过错最重,赔偿25000元;郭某某、赵某某传播且售卖获利,情节恶劣,分别赔偿5000元;潘某某等5人向二人以上传播,分别赔偿1000元;其余26名被告分别赔偿400元。
隐私不分年龄、身份,每个人的私密影像、生活信息都受法律保护。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更要明确索要、传播他人裸照或私密视频绝非“小事”,不仅违背道德底线,更可能触犯法律,需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尊重他人隐私,就是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既是法律要求,更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
此外,当我们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不能因为害怕、恐惧放弃维权,隐忍退让,只会让犯罪分子更加嚣张。